最近在追看星光大道第一季,也就是林宥嘉和杨宗纬的那一季。
最大的感触就是:哎哟,林宥嘉童鞋也曾经是小盆友耶。长得好稚嫩捏——其实现在也是小盆友啦,但是没一开始那么幼齿的感觉。特别是海选的时候,吓我一跳捏,也太可爱了吧。崩溃大哭的那一次,也好让人纠心捏,看得我呜呜呜。而且,当时搞得和鸭子好暧昧啊……木哈哈哈哈哈哈。
之前一直很奇怪为什么宥嘉小宝可以PK掉杨宗纬得第一捏,因为分别听他们专辑的时候就真的很喜欢杨宗纬的声音的,虽然宥嘉的声音辨识度比较好,但是杨宗纬的声音更有杀伤力的说,不过……看了节目之后觉得他的人有点……说不上来……全部看完再说好了。感觉宥嘉会比较像乖小孩,杨宗纬比较杀。但从进10强的那一战开始,宥嘉就越唱越好了捏,真是棒死了。
不过!制作单位好贱格啊,就是大震撼那一集,就是在杨宗纬生日那天故意,不是,应该说是“恶意”淘汰掉他那一集。哇咧,博收视就是博收视啊,还要说成是什么设定的意外状况,考验选手的应变能力,然后最后又弄个大团圆结局。弄得这么贱格真是让人讨厌。詹X雄!这是搞什么飞机啊!我靠。难道真的有人会喜欢他们把节目搞得这么三八吗。。。
我最疑惑的是,刘明峰真的每一集都没有唱得很好耶,评审老师们都在集体故意放水吗……只因为他是创作型?真的很疑惑捏。
最近在写关于82届奥斯卡提名名单的东东,本来打算随便写写,谁知道越写越长停不下来变成一个大长篇了。而且随着追看的名单电影越来越多,文章就越来越写不完。神啊……
一直都觉得,额娘这个人实在是很神秘,虽然她对格格一向使用铁腕政策,但她本人其实一直都是秉持爱的教育滴。也就是说,要夸奖某个人,那真是夸得天上有地上无。格格一直以为自己已经直接对此免疫了,结果在前几天不幸中弹,至今未愈。
起因是某天在格格专心致志找东西的时候,额娘突然大发感叹:我觉得你最近的样子,像发型啊、皮肤啊、身材啊,都倒退到了18岁的状态啊,实在是太好了,一定要保持啊!
格格就像中了冰咒一样瞬间冻在原地半天不能蠕动,半晌才仰天狂啸:我18岁的时候未免看起来也太老了吧……
其实格格还有句话没敢说:还好不是心智倒退到18岁……
不过,这几天格格在想,其实是不是心智倒退反而更好捏……
哇咧,真是奇怪捏,明明就是很简单的事,为什么我会写一写就写了这么多捏。真是一件让人费解的事啊……所以为了避免有些童鞋浪费时间看这篇有点长的日志,所以格格先提示一下:不知道格格本名的童鞋们,你们不用浪费时间往下看了捏,看了也不会知道格格在说什么哦。
格格常光顾的理发店离公司很近,之前常找的理发师是同事介绍的,剪沙宣头得非常好,层次漂亮长短适中。每次回武汉不管多短时间都会抢时间去理发,于是干脆办了那家店的会员卡,不过每次都忘记自己的号码又要用名字来查。每次店里服务台的小妹都笑说:你的名字好特别哦,应该不会有重名呢。我就会得意地说:全国应该都没有吧(木哈哈,这有极大的可能是真的哦)。有次有个MM还说,哇,你要这么多力量做什么啊。格格笑说:这样才不会被男生欺负啊(见鬼咧,说反话吗)。后来店里好多童鞋都知道格格的真名了……无语捏……
有次从南宁回来,去剪头才发现那个常喊的帅哥居然被别家店挖走了。于是随便找了一个当时空闲的理发师,是店里的13号。第二次去时又不知道找谁来剪,我对洗头的小弟说,我要剪短发,你帮我找一个剪得好的吧。结果,谁知道,居然又被带到他那边。后来因为聊得很好,而且我发现,当我想发呆(发呆对我来说实在太平常了)的时候他真的很会在适当的时候沉默,所以干脆之后每次都直接点他来剪。
找他剪了这么多次头发,本来都一切如常,结果昨天烫完头发染完色之后,他突然说要拍张发型的照片放到空间里去(打死我也不会把这张照片放出来的,因为我的眼神好像鬼,木哈哈哈哈),然后留了他的QQ号。他当时很神秘地笑说:我的QQ昵称就是我的本名哦。当时我疑惑了一下,然后说:噢,用本名这么特别啊。他一边收拾自己的行头一边回头看着我笑。搞得我很莫名其妙,回家的路上还在想,到底他的本名叫什么呢?
回到家把他的QQ一加。然后狂笑了半天。原来呢,他名字是“石磊”(姓还是不说了)。还真是……难怪他那么鬼马……晕晕的……
嘿嘿,知道我真名的童鞋应该知道我在说什么吧。如果不知道……不知道你干嘛看到这里来,一开始我就说让你不要看了啊……真是的……看了觉得不好玩的童鞋……我也不知道可以对你说啥啊……不要放弃我的blog啊……泪奔而去了……
万恶的胖子陈最近要在红磡开演唱会,而且居然从15场加到17场了还是爆满。
万恶啊万恶,因为我去不成(而且去了也会买不到票),所以我很焦虑,并且一再觉得胖子陈实在罪大恶极。
所以,万恶同时万能的胖子陈童鞋啊,请快来武汉开演唱会吧。

最近做的另一件大事,就是鼓起勇气把已经近三个月没点过的google reader打开,花N天看完了里面超过5000条订阅信息——当然,有些过气的娱乐新闻就翻过算了吧,八卦也是看时节的。然后,花数小时筛选增订了几十条新订阅,以保证每天早上从咖啡和google reader里游出来以后时间都能安稳的停在饭点之前不远处。
另外,写了N篇新blog作为存粮,以保证在没东西可写的日子也有blog可以发布——如无意外,我又要开始进入每天更新的活跃期了,童鞋们敬请不要过分期待。
有史以来,每次读哈7我都在想同一个问题。
为虾米赫敏同学这个珠袋看起来这么眼熟呢。
到底是在哪里看到过同样的东东呢。
直到今天,又一次读到哈4的时候,突然灵光一闪想了起来——当然,这和读的哪一部完全没有关系,它只是突然出现在我脑子里。
那个可以装下所有东西但是只有荷包大小的珠袋,完全就是多拉A梦的口袋啊。
前些时候,格格只能用手机上网的时候。看了一条UC浏览器上的新闻。
是某男人洋洋洒洒写了一篇千字左右的SB帖子,大意是觉得女友在恋爱3个月的时候就和他出去开房,觉得她不够矜持,觉得把第一次留给老公的女人才是有原则的值得他娶的女人,所以在同居2年后想与她和平分手,于是发贴找网友出主意。
以下是某人回复:
“你这个人渣简直是活着浪费空气,死了浪费土地。我建议你还是跳海吧,至少还能给海里的鱼开开荤。也算是给你祖宗积点德了。”
格格于是惊叹了。骂人,真不愧是一门高深滴学问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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