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

  买了一批新书,包括康永至今为止出的三本,除了在网上看过N遍的《有一天啊,宝宝》之外,还有《LA流浪记》和《那些男孩教我的事》。

  前者应该是以后还会拿出来一看再看的书吧,简单而轻松,不需要太有哲理,有些段落让我躲在办公室的角落仰头大笑笑出眼泪,这已足够。

  至于后者,并不是写的不好,有些篇章也是在网上被疯狂转载的极好的文字(特别是关于哥哥的那篇)。只不过精美的铜版纸印刷品,拿在手里难免让人诚惶诚恐,黑色的地方一不小心就印上一排指印,显眼,而且擦不掉,让人扼腕。总感觉这样的书只适合放在书架上收藏。

  只可惜,这世上最不适合收藏就是书籍。如果不会再看,不如送人或销毁。摆在书架上,无事之时拿来观赏,这不太像我的作风。

  不过太爱惜书本也许只因为我的境界还不够。也许有一天我会重拾此书,到那时我已将一切看淡,才能真正坦然相信,书的存在意义就是买来被翻看直到破碎。

  对于书而言,破碎也许才算死得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