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没有那道伤口,我将会多么苍白。

  圈伤了自己的脚踝,她看着肿胀的瘀青自言自语,若没有那道伤口,我将会多么苍白。然后把它写到msn上,被我们两个轮流使用。

  在安然无恙地渡过了失恋期以后,我开始怀着感恩的心看待这所有的一切,若这一切都没有发生,我不会知道,原来所谓的退一步海阔天空是如此宝贵的金玉良言。

  师太在《如何说再见》里借小纪元的嘴说了一句话,让我一直记忆犹新,父亲问她若将来遇到一种烦恼,名叫求之不得,该怎么办?她毫不动容地说:“我会退而求其次。”问为什么,她说:“妈妈教我的,她说:别处一样有可爱的人,好玩的事,不必老守在一处不开心。”

  初初看时极受振荡,大多数时候往往是我们自己给自己的心理暗示太强,以为没了谁世界就会崩溃。其实到头来谁也不是谁的谁,没有说谁离开谁就活不下去的。唯一可惜的是,什么叫“退而求其次”?我并不如此认为。你又如何知道那个已经是最好的,再没有比那更好的。再说了,就算那个再好,不爱你的话,也就立时三刻变得一钱不值,任何一个爱你的人都要比他来得更好。

  圈对我说:“他不好,但是我喜欢。”我气急反而无语。那好吧,那你以后再不要对我说“为什么你可以如此淡然,而我却还是这么弱”之类的话,因为你自己选择就要喜欢一个不好的人。我生气加悲哀,但是没有什么办法。亲爱的,虽然那句话是你说的,但你真能做到不再苍白么?你最常对我说的一句话是“月mm我羡慕你”或是“月mm我嫉妒你”。可是亲爱的,你忘了,其实我做的到的事,你也一样做得到,是你自己不要。

  我给自己的失恋期是百日。在这一百天里,我安安静静有条不紊的把自己剥离开去,把过去的一切拿出来仔细剖析,反省得既深刻又彻底。我的心开始变得柔软而坚韧,不再任性的无理取闹,虽然那只是没有安全感的表现。我开始学习包容与忍耐,不再动辄甩手不顾而去,不再因为一两句话就灰心丧气。我开始学习坚定而沉着的等待一个能给我带来新契机的男人。至于回忆,那并不是我的全部。在百日将满时,我发现,原来我并不需要那么久的时间才能走出阴影摆脱过去。而逝去的恋情,带给我的也并不仅仅是伤害与疼痛。如果回忆都是沙砾,它也定是不偏不倚刚好落入珠蚌的那一粒,只要你愿意忍耐并且等待,必能收获温润的珍珠。若你非要宁死不屈地张开蚌壳将它除去,最终损失的,不过是自己的时间与生命。

  六年九月,新西兰的初春,我开始相信,命运让我们离开一些人,也许只是为了与另一些人相逢。

为谁等待。为谁展颜。

  前几天有人问我,怎样才能确定自己是不是喜欢上一个人。

  其实对我来说,这也是一个难解的迷团。

  也许是当你开始想念一个人的声音,气味,触感,温度;当你意识到一见到某个人,就从心底欢欣雀跃;当你偶尔想起某个含义不明的微笑,发现自己竟还记得他/她嘴角细微的纹路;又或者,当你凌晨四点酣睡朦胧之际,听见手机响起,心里依然温柔安静。

  失眠时常常想听见别人的声音,安静的聊天,虽然求之不得是人之常情——凌晨三点这样隐私的时间,可以打电话给谁?我不敢打给自己在乎的人,怕打扰他的睡眠;也不想打给自己不在乎的人,怕引起无穷误会。更无法打给任何一位朋友,因为得到的答复一定是勿容置疑的一句,我睡了,有什么事明天再说。更也许,对方已经关机,或根本不会有人接听。

  已经很多年习惯在睡觉的时候关掉手机了,因为知道不会有任何人打电话给我,而我也没有想打给任何人的欲望,即使失眠,还是可以安静地睁着眼睛,等待天亮。初到AKL时还在和国内的友人联系,曾有朋友在打电话给我时算错时差,凌晨三点半,号码在手机的小绿屏上闪动,我略带懊恼地看一眼,掐掉翻身继续睡去。他不依不饶地又再打来,我无奈地接了电话,三两句打发掉,再不联络。

  这样看来,也许喜欢某个人是很容易被察觉的一件事。当你明知道自己神经衰弱,醒了就很难再入睡,却还是郑重的开了手机,摆在枕边,因为知道他/她也许会打过来时,你大概已经在爱了。

友。

  每转换一个城市,都要清理手机里的通讯录,顺便检点一下自己又忘记了多少人,同时,被多少人忘记。但有一些人还是一直留着,从AKL,到DND,然后到CHCH。即使心里清楚,已经永远不会再联系。

  认识我的人多半知道我其实很少使用手机,最夸张的是去年,年初充了20块钱,到年底还剩1块6。现在奉老妈之命,24小时待机,可依然是不怎么用的。我的电话恐惧症的历史已有数年,一听见电话铃声就如坐针毡恨不得把电话砸了。但是喜欢收到短信。更多时候我情愿大家都上网找我,在msn上叫我,或者写email给我。

  已经数年没有去苦心经营任何一段感情,这也许就是感情失败的最大原因。长久以来都没有主动结识新朋友欲望,只是冷眼看着身边的人来来去去,最后留下的,就是朋友。类似某种沉淀,深厚的沉到水底,淡漠的随风而逝。但是去年破天荒地主动与大头C和Nana交好,并没有刻意,带点水到渠成的意味。这大约也是某种缘分。

  其实朋友这件事,与阅读一样,贵精不贵多。好的朋友就像水,清爽温润,不可或缺。从来都不觉得那些呼朋引类喧哗扰攘的社交动物有多幸福,看似身边每天都围绕一群人,高谈阔论把酒言欢,但其实随时可以没有丝毫留恋的一拍两散。

  年纪渐长,就越来越难交到真心的朋友,因为大家都开始有原则,不愿随意对任何人妥协。其实友情与爱情一样,都需要某种程度上的互相迁就。特别是初初开始交往时,还不了解对方的习性与棱角,一旦感觉受伤,有人选择立刻反击,有人则愿意包容与忍耐,这便是人缘有好有坏的由来。

  与飞和保e的交往一直是平淡而坚韧的。她们都不在我身边,很少电话,偶尔聊msn,从不强硬的介入对方的生活,但是一坐下来就可以无话不说,并且彼此知道对方对自己的留恋与珍重。这是我所珍惜的感情,带点近乎感恩的心态对待。

一只黑猫的夜盲症。

  在DND的最后一夜,我在黑暗里醒过来,看着天花板上路灯的光线发呆,好一会儿才强迫自己接受,彻夜连续的睡眠已经不再可能。于是翻身打开手机,三点四十二分。CC睡得像只小狗,吐着气,紧紧地粘在我身边,我往右靠一点,她便紧跟过来。我帮她掖掖被角,拿着手机在黑暗里笑起来,然后起床去门外抽烟,一抬头就看见美丽的南十字星。

  回到CHCH的第一夜,我在黑暗里醒过来,发现自己不能停止地打嗝,于是又一次开始杞人忧天地担心自己会打嗝至死。第二天中午走在CHCH市中心的街道上,CC笑着说:“我昨晚做梦,梦见我们去逛街。我饿了,正好看到一间奇怪的店,我问你能不能吃的,你说不能吃,吃了会打嗝。结果我们还是吃了。然后我醒过来,发现你一直在打嗝。”也许我果真如此,明知道不能吃的,还是吃了。明知道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还是放任自己去想念。

  最近思维混乱,表达能力极差,常常身不由己的大舌头,说不清话,说出的话也是不着边际。又常常觉得头发与手指的皮肤都是寂寞的,需要长久的抚摸才能被安慰。并且渴望拥抱。有些残疾是无法轻易被人感知的,然而致命,甚至失去存在的意义,比如蔷薇不香,又比如黑猫夜盲。我的安全感如此稀薄,以至于随时随地处于失重状态般歇斯底里不可理喻。因为在乎而感到沮丧。

  空气里有种又幸福又苦涩的凛冽味道。让我整夜整夜不能睡。

傲慢与偏见。

  最近被某人彻底恶心到了(特此严正声明:此人并非垃圾孩子,虽然大部分时间只有他在不遗余力地恶心我)。准确地说,我是已经被恶心了良久,但最近几天才出离愤怒。
  
  初识的时候此人又寂寞又哀伤,让人心疼。不知道为什么,现在似乎与彼时有云泥之别,傲慢之中带点自恋,与彼聊天,是件颇让人疲倦的事。又或者此人是越来越讨厌我了,而彼对我的这种厌恶情绪影响了我对彼的看法。
  
  你知道,对于我们喜欢的人,他们无论说什么做什么,在我们看来都是完美,就算不完美,我们也会自动自觉地他们找借口或理由说服自己相信这是完美;反之,对那些我们不喜欢的人,无论他们说什么做什么都是错,都让人讨厌。也许就是因为此人早已把我放在一个令他讨厌的位置上了,所以我说什么做什么都让他不屑一顾。而他的这种不屑一顾又反过来让我深感不安。
  
  因此,当这些文字随着我的手指舞动被打出来时,它们已经脱离了我的思想,拥有了自己的灵魂。更也许,它们的存在仅仅只代表我一时的偏见。但无论如何,此时此刻,我对于我的这种偏见还有种深深的无力感。我无法说服自己消除顾虑打散偏见。
  
  其实我们都是不完美的人,总有这样或那样的缺点。但我实在难以忍受有人总是不停踩低别人,抬高自己。傲慢是种深入骨髓难以治愈的绝症,而且得了这种病的人往往一辈子也难以发觉自己有病,因为在他们自己心目中,自己的地位高高在上,处于其他众人遥不可及的地方。在他们眼中,只有他们自己是完美的,目标明确,理想崇高,而别人都是苟且偷生自私贪婪的蠢货。
  
  其实这些也并非我被恶心的最大原因。但最大原因我不想说,我也说不起,一说就失了水准。我想我没必要为一个自己并不在乎的人蒙受如此损失。

无奈。

  我常常奇怪于某些人的某些奇怪心态。奇怪于为什么他们总在严守着自己隐私的同时,又想方设法去挖掘别人的生活。
  
  离开DND之前的某天,我与害羞家庭全家出去吃饭,到了饭馆才发现已经满座,Tony与垃圾孩子看见朋友,于是过去聊了两句,其他人在门口等着。出来以前Tony小声问我:“那谁谁坐在那边呢,你没看见吗?”我一边头也不回地往外走一边轻描淡写地说:“看见了。怎么了?”他摇摇头说:“没什么。”
  
  其实我不光看见了,我还看见她脸上瞬间浮现出的欲言又止的神情,让我几乎是立即倒了胃口。我勉强对她露出了一个笑脸,然后再无法有任何进一步的表示。何必呢?彼时我们也曾那么要好,有什么不能说,干嘛偏要摆出这样一张official face给我看,你又不是阿布——阿布的那付商用表情还只露给陌生人看呢。
  
  算起来我与她识得约摸三四年了,除出初识的几个月熟捻之外,分开生活后就无甚联系。我很少过问她的生活,偶尔从别人处听闻她过得不好,也从不会刻意再去问她——我深知,有些伤痛越被人关心就会越痛。所以就算与她聊天我也几乎是刻意回避了所有的敏感话题。
  
  我来CHCH以后,彼大约是听见风声,每天只要我上msn她便狂m我,摆明是已经什么都知道的了,却偏偏要装作一无所知,然后套我的话,非要让我自己说与她听。我不说,她便不甘心,次日继续。久而久之不胜烦扰。
  
  没事发生前明明早摆出一付要与你老死不相往来之态,msn上从不与你说话,手机短信从来不发,就连在路上遇见,我客气地问候几句,她也是一付欲言又止要说不说的神情,恁的叫人恼心。你不想让我参与你的生活,我不介意,我本也没有要参与的意思。可是种什么样的花,就结什么样的果。你又凭什么认为我会让这样一个人参与我的生活?
  
  虽然我一向偏爱女子,但也不是每个都爱。我向来只爱直接不做作的女子,你要惺惺作态麻烦你找别人,恐怕我不是你那杯茶。

爱上我,是多么容易的事

  上个月,在小飞那里乱翻时看到一篇影评,名叫“爱上我,是多么容易的事”。看完后良久无语。

  任性娇嫩的富家女,爱上一个艺人,她的父亲为了令她开心,邀请他来参加她十七岁的生日派对,当做生日礼物。他的微笑和殷切的魅力,令她如飞翔云端。 

  派对结束后,女孩依然执著地去看那个艺人,看他在舞台上的万种撩人姿态。在后台,艺人卸下笑脸,见她又站在过道里,和诸多女粉丝们在一起。他提醒她,派对已经结束啦! 

  女孩热切而痛楚地说:“可是,我爱你!” 

  男人回头看看她,疲倦地摆摆手:“爱上我,是多么容易的事!”

  不知道为什么,每次看到这段,脑子里第一时间出现的就是《霸王别姬》里哥哥的脸。然后回忆起《空城》里的某些句子。

  “她已不再是大学时代的傅斯憔,对于异性的追求津津有味,看到别人为自己神魂颠倒而得意不已,热衷于证明自己的女性魅力。

  “感情,必须是对手戏,才有美好可言。现在的她已不再稀罕别人的奉献,也不想成为别人的目标。

  现代人的爱情之所以越来越廉价,是因为两情相悦来得太快。如果生活里突然出现一个稍稍与众不同的异性,那份新鲜感所带来的刺激足以让人冲昏了头脑。如若长相不差,谈吐得体;口袋暖和,相谈甚欢。爱字就可以随意出现在唇边了。仿佛爱情一早已经候在那里,只待一个契机出现便可破茧化蝶。至于这个契机究竟由什么人带来,相应而言变得不再重要。所以越来越多的情侣因为火花走到一起,然后因为了解而分手——因为每个转身离开的人都坚信,一转身就会遇见另一个契机。爱人渐渐演变成寂寞时遇见的一个可以用来打发时间的人。

  最后爱情变成了习惯,习惯某种声音,某种气味,某种触感,某种存在。直到最后,思念与相爱,统统变成习惯。

  其实真正的爱情是需要长时间的沉淀才能体会的感情。就像《玻璃之城》里韵文对港生说的那句最为人津津乐道的经典台词:“我想让你知道,我们分开的日子,你不在我身边,我才最爱你。”时间流逝了,然而真情不灭。

  其实我们所期待的爱,该是相遇前宁缺毋滥,相聚时患得患失,道别时犹豫不决,分开后失魂落魄;是心甘情愿向另一个人附首,让自己在爱里低如微尘。然后在失去以后,永不言爱。

  若不能视爱如归,便休想染指分毫爱情。亲爱的,到了现在,你们还敢笃定地说自己曾真的爱过一场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