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情可待——关于《云海玉弓缘》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选择小说的眼光还一直停留于绣花枕头的阶段,既是什么小说有名气、被推荐得多我就看什么小说。特别是对于武侠小说,完全没有概念,索性泡在网上看人家写的书评,什么名字出现的频率较高、褒多贬少,我就拣什么看。
  想来武侠界的先辈们在网上的书迷除了金古拥有绝对优势之外其他多半是“脚踩多只船”型的,同时喜欢好几个作家,一说起来都说些拣些泛泛的题目。以至于长久以来我竟鲜少听闻其他作家的作品。
  梁羽生的名字其实听说过很多次,但在我心里只是人红书不红,因为一直没看到他的什么代表作。后来,电视里播台湾版的《白发魔女传》,蓦然对那个从样貌到身材都无可挑剔的玉罗刹(蒋勤勤)一见倾心,这才知晓了梁羽生的作品。可惜再后来看了小燕子和吴奇隆演的《萍踪侠影录》,大倒了胃口,听闻此书是梁的代表作,我便受了惊吓,一直没敢碰他的小说。

  这次接触《云海玉弓缘》也是机缘巧合,偶然看到沈璎璎写的一篇关于梁的书评,勾起了我看武侠的兴趣,在电脑的“库存”里一翻竟不费吹灰之力就给我找到他的几本小说。所谓“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萍》我是暂时没有胆量看的,又闻《白》讲了一段武侠世界里最动人的爱情——现如今在这爱情翻江倒海而来的时代,我对写爱情的东东实在是怕了,不看也罢。于是乎一阵手忙脚乱之后,我乐颠颠地抱着名字看起来最顺眼的《云海》开始战斗。
  初初对男女主角都是全无好感——金世遗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小怪物,厉胜男是心恨手辣不分正邪的毒娘子,再加上个出身不正又楚楚可怜的谷之华,简直是俗得叫人恨不得丢下小说回去复习。可是没想到坚持下来之后却拨开云雾见晴天,竟读得是津津有味爱不释手了。尤其读到厉胜男几次三番捉弄金世遗不让他见李沁梅,不禁笑出声来。渐渐爱上了这个“行事七分邪”的厉姑娘,她的邪气比起金庸笔下的黄蓉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确让人又爱又恨。
  出海的那一段大概是金厉二人相处最亲密的时候,同出同入共同进退,甚至有了口头的婚约。可恨那金世遗对谷之华念念不忘,于是越发地心疼胜男,讨厌谷姑娘——偏见一旦形成就慢慢生根发芽绞得人心烦意乱,是以每每一读到金世遗在两个人中间犹犹豫豫最终还是选择谷之华时,心里那口怨气堵得叫人恨不得抓了他出来痛扁。所以看到在荒岛上他们有了婚约我就特别开怀。
  可惜再往后读就慢慢开始有些心酸,读到厉胜男为留住金世遗不让他去追心情茫然犹豫不决的谷之华,竟然不惜震伤自己的三焦经脉,差点成为废人,心中的震憾不亚于四月初确认了“哥哥”跳楼身亡的消息。再往后,看到他二人救了被囚的少女之后胜男说:“这是我生平做的第一件好事,心里畅快得很。”又巧笑着问金世遗:“……你猜猜我为什么要做这件好事?”在金反问之后她格格笑着说:“那是为了要讨你的欢喜啊!”,我几乎要流下眼泪。至于那个惨淡收场的结局,不说也罢。至少金世遗最后也衷心地承认了她是自己的妻子(为什么总要到失去之后才知道那是最珍贵的?)。到底胜男没有白白付出,赚了我不少眼泪。相对而言,那“终南山下活死人墓”确实是显得轻浮了些。

  厉胜男言出必行不折手段的形象实在是深得我心,正如璎璎写的,那确实是一个“叫人生生死死也摆不开的影子”,我想大凡读过小说的人都会喜欢这样一个女子,刚烈决绝敢爱敢恨。其实我猜想梁羽生在写这本小说时本意是想将谷之华写得柔弱些、讨人喜欢一些,所以全文用了大量的片幅写她的心理,可惜厉胜男的形象实在过于深入人心,以至于我读后半段时极为痛苦。知道金世遗其实早已爱上厉胜男,却自认为钟情于谷之华……
  难道心里有创伤的不是更应该被人心疼一些的吗?只因为她不是所谓的正派人物,只因为她为过于保护自己,不给不利与自己的人留后路,她就该失去别人的爱惜吗?整本小说里,所有的人都有人心疼有人爱护,所有的人都有人体谅有人关怀,只得胜男一个,苦苦支持,全部的人都不理解她,都不喜欢她,正邪两派都与她为敌。这些她可以不在乎,只要金世遗明白她就好,可惜连这点小小心愿都无法得偿。但她依然对他一片深情,最后还是放了谷之华一条生路,生怕他得不到自己“心爱”的女子。无怨无悔。这叫人怎么忍心不爱她。
  结尾梁羽生自己引用的那两句诗也非常贴切,“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终究是不枉胜男爱他一场,他最终还是认清了自己的心意。
  可惜,为时已晚。

晴天有云

  醒来的时候,有一小片阳光从未拉严的窗帘筛进房间,落在枕边一小块空白的角落里。
  瞪着七百度近视的双眼,视线里的一切都是模糊不清。只有那一小片阳光,如此剌眼。

  倚在洗手间窄窄的墙边不能呼吸的我,用发软的双腿用力撑住身体。陷入暂时性的失聪失明是意料中的事情,入眼的最后一样东西是门上紧紧闩着的插销。
  墙上小小的气窗里灌进大片阴凉的风,抚在手臂的皮肤上,转一圈溜走了。有大片大片爬山虎翻涌的画面飞过脑海。地板变成了柔软的棉花。
  头撞在墙上已然没有知觉,搭在洗衣机旁的左手感觉到那机械的振动,入耳的却不是喧嚣的轰鸣。心头突然一片澄明,呵,这艰涩的生活终究是要到止为止了吧。
  再有意识已不知是什么时候。
  从未觉得就在隔壁的房间原来如此遥远。
  天还是微微亮着,合衣倒在冰凉的床上。扯过被子。
  窗帘没有拉紧,露出一小片裸露的湛蓝天空。时间仿佛从指间哗啦哗啦地流了过去,什么也不曾发生,什么都没有留下。那一刻心似枯井,只能微微苦笑:就这样死去,也不是不可以的吧,有谁会知道呢?待他人发现我不再出现的时候,我早已化为一缕孤魂游走世间,抑或饮过忘川之水不再记得这微寒的淡薄一生。

  伸出苍白的手想捉住那星星点点的阳光,终究是握不住的。掌背上的皮肤没有血色,青白的血管微微凸起。那缕光线像个第一次“离家出走”的顽皮孩子,在我的房间里蹦来蹦去。转眼间失去了踪影。
  忘了这已经是这几年里的第几次了,每一次晕倒总有末日之感。但上苍到底没有遂了我的心愿,终还是一次又一次顺利地活了过来。
  拉开客厅里的玻璃大门,早晨还依然凉爽的微风吹来撩起了窗帘,阳光轻巧地落到地上,生根发芽。空气里隐隐浮着一缕夏天的味道。那好象是一种来源于记忆的气味,从陈年的往事里挣扎出来,抖了抖身上的灰尘,一溜烟地钻进脑海。这样一个刚刚从昏厥里摆脱出来的明媚早晨,是如此漫不经心而又一击即中地接近了我所向往的安逸日子。
  路上有几个女孩结伴经过,身着夏装,健康紧致的皮肤就那样裸露在初夏强烈地阳光下。笑闹着远去的身影让人无比羡慕。
  一阵凉风袭来,吹得人遍体凉意。即使站在猛烈的阳光下,我依然无法让自己觉得温暖。转身进屋扯出刚收起来的御冬外套,却不知从哪个角落飘出一张纸笺,上面是我不知什么时候从什么地方随手抄来的两句白石的词:“淮南皓月冷千山,冥冥归去无人管。”不禁扯扯嘴角笑了起来。白石那么多词偏偏都有意无意地为着怀念这么同一个女子。偏偏这首是如此的深得人心,单单是“无人管”三个字便道尽了对心上人的怜爱。让人不能不叹,有人疼固然是好的,有人可以疼未尝不是一种更好。
  但其实,我并不奢求那更好的,只要好就足够了。大笑。

  趁着室友们都未起床的闲时,我拖出床上久不见阳光的被子,拉进茂盛地太阳底下。将被子翻了个面,露出蓝白相间的浅色的内里,成了头上天空的一面镜子,甚至连点点的浮云都不缺少。幻想晚上盖着阳光睡去的快乐。干脆洗了床单拿去陪它。
  洗衣机翁翁地响起来,这次可以听得清清楚楚。突然想起前一天傍晚,晕倒时头上挨的那一下重击,不知现在是否已经有点脑震荡了。若是放在平时,定是疼得呲牙咧嘴,可当时竟没觉得有任何疼痛。
  从小老师就说过了“从哪里跌倒就要从哪里爬起来。”既然因为血糖过低而晕倒,那么就好好补补好了。于是煮了大碗的汤面还卧了两个荷包蛋。倒空了半瓶辣椒酱。热呼呼地狼吞虎咽一阵,满足了那颗长期空虚的胃,额上浮起一层薄汗,脸上的肌肤也红润起来了。

  每每从昏厥中醒来总是特别伤感,觉得独自一人这样晕在家里实在另人恐惧。明知道贫血并不是大病,这样写些字来顾影自怜实在有失体统。可还是免不了的特别心疼自己一下。笑。
  也许多年之后,我的回忆里只剩下些温暖愉快的片段。我不再记得那天墙壁上冰冷的瓷砖,不再记得左手的那一片麻木,不再记得微风吹过时脑子里翻涌的爬山虎,甚至不再记得我曾独自一人这样晕倒在洗手间阴湿的地板上。但我不会忘记在我房间里跳舞的那缕阳光,不会忘记那群快乐的女孩子,不会忘记本来就属于回忆的那种夏天的味道,更不会忘记这个微蓝有云的明媚晴天。对这不经意间探出头来的那一点小小的自怜情结也终究会释然了。也许到那时我可以笑着说,那个时候的我,是多么寂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