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代双骄

  《绝代双骄》是古龙1967年的作品,虽不能说是颠峰之作,但至少可算得上是他的一个重要转折点,也是他最有名的一部小说。曲折的情节和丰满的人物是这篇小说的一大亮点,古龙的大规模写作风格也得到了很好的发挥。除此之外这亦是一部有内容的作品,古龙对人物思想的把握以及对人性的诠释都十分到位,人物的感情发展平稳,很有种性格决定命运的意味。比起在古迷中广为流传并被发扬光大了的那种绕来绕去的恶俗文字游戏,我更喜欢这样文笔不太老练但投注了感情的作品。

  题目虽是《绝代双骄》,但其实古龙明显偏心于小鱼儿,在他身上下了重墨。这大约也是他倾注了最多个人情感的角色,相比之下,花无缺自然受了冷落。小鱼儿这个形象的深入人心我就不加赘述了。机智与勇气是他最吸引人的特质,无论面对什么样的敌人他都像条滑不溜手的鱼,一次又一次靠智慧化险为夷。但事实上他只是个孩子,每当看到他说自己是“天下第一聪明人”时我就忍不住想笑,但这应该也是他惹人喜欢的一点特色吧,既自卑又自信的性格。在恶人谷长大的他在心里总认为自己是个坏蛋,如果不坏的话就对不起养大他的六个师父,所以隔断时间就要做些坏事来安慰自己。但他却为此自卑,这种矛盾的性格让他一直痛苦得不到解脱。
  比较起来,两个男孩中我依然比较喜欢花无缺,也许是因为我个人比较钟意这种带有悲剧色彩的人物。这个风度翩翩的完美男人其实极为惹人怜惜。温柔体贴善解人意的他似乎和他的名字一样毫无缺点深不可测,但正是这样的性格让他迷失了自己,一直以来都是为了别人而不是为自己而活。他爱上铁心兰就一心一意地爱下去,无论她多少次的犹豫徘徊他都对她包容忍耐,甚至在决战前铁心兰求他不要杀死小鱼儿,明知道在这场恶斗里他们必有一个会死,不杀死小鱼儿就是被小鱼儿杀死,他却收起了满心的苦涩依然没有拒绝她的要求。只在苏樱来找他时才冲口说出了自己的怨怼:“每个人都来求我莫要杀小鱼儿,为升么没有人去求小鱼儿莫要杀我呢?难道我就该死?”何其悲哀。他明白铁心兰的心意,所以疼她爱她,宁可自己受苦不忍让她受到丝毫的伤害,亦完整地诠释出了爱情的本意:爱一个人,无论她/他对自己怎样,都深情不悔。付出不是为求回报。

  除了两个各有特色的男孩子之外,小说里的女性也都十分精彩。
  一直以来都不十分喜欢铁心兰,无论是看电视剧抑或是小说,都对这个外刚内柔的女孩子没有太多的好感。虽然理智上可以理解为何她会如此朝秦暮楚——因为感情的事实在难说,何况小鱼儿与花无缺都是如此不可多得的好男儿。但感情上实在无法接受她对花无缺一次又一次的伤害与背叛,也不能接受她明明喜欢小鱼儿却又狠不下心离开花无缺的优柔寡断。但就像对周芷若一样,我不喜欢她,但因为理解她的所作所为而始终无法狠下心责怪她。
  我个人认为,台版《绝代双骄》最大的失败就是砍掉了苏樱这个角色而将其与小仙女张菁溶合在一起。苏樱与张菁根本是性格相差千万里的两个女子。
  小说里最喜欢的女孩子就苏樱,这又是一个亦正亦邪的女子,对小鱼儿深情不悔。她兼顾了温柔与冷漠这两种本不可能同时存在的个性于一身,聪明而直率,她之所以能将铁心兰比下去最终赢得小鱼儿的心就是因为她懂得努力争取自己喜爱的东西,她说:“只要我喜欢他,无论他喜不喜欢我都没有关系。何况,就算他现在不喜欢我,我也有法子叫他喜欢我!”即使面对铁心兰这一强劲的情敌她依然没有丝毫气馁,依然尖锐而明敏,一针见血地说:“我不会为了你放弃他,只因我若放弃了他,也许反而会令你更为难。”这样聪慧而冷静的女子的确值得小鱼儿爱上她,也只有她这样坚强又敏锐的女子才能让小鱼儿保有他最自由的灵魂,她确实比铁心兰更适合小鱼儿。铁心兰这般柔软的女子就应该与花无缺那样的人在一起,平淡而幸福,不会受到任何伤害。
  而张菁,明艳照人,一如她喜爱的红色一样,性格刚烈更胜男子,与小鱼儿根本不合适,他们都是过于张扬的人,太靠近了只会彼此伤害。她是应该与顾人玉在一起的,一个刚烈暴躁一个温柔沉静,性格互补感情才有修成正果的可能。她与小鱼儿在一起,太过牵强了。不过电视剧我并未看完,可能导演将她的性格塑造得与小说中不同了也未可知。
  相对于其他女孩,铁萍姑无疑是书中最可怜又最可悲的女子了,只因错爱了一个不该爱的男子受尽了屈辱。其实她对江玉郎的感情要说刻骨铭心倒也未必,他不过是在她苦苦压抑了太久的感情突然间释放出来时遇见的一个人,对她温柔体贴,她便以为他是自己的一生挚爱了。连她自己都觉出了自己的悲哀,别的女子都可以为自己所爱的男人骄傲,可是她爱的男人带给她的只有不幸与羞辱。古龙最后让她与胡药师在一起也颇为勉强,看似美满,实际充满了无奈。

  除了这些男女主角之外,另一个不得不提的人就是江玉郎了。这个可谓空前绝后举世无双的大反派真是让人做呕,但凡读那些写到他的章节都会让人有吞了苍蝇的错觉。其奸诈狡猾恶劣无耻实在世间无匹,简直让人齿冷。他竟然对深爱着自己女子说:“你既然反正是要死的,为何要我陪你一起死呢?你若真的对我好,就该牺牲自己来救我。”我呸。无耻之徒,男人中的极品恶果。其父江别鹤本是一个非常有发展潜力的伪君子,陷害了江枫又几次三番不利于小鱼儿,可惜古龙并未着力挖掘此人。不过就算着力挖掘了,在他儿子的比较之下也会变得不起眼。
  养大了小鱼儿的六个恶人最后在白开心的挑拨和阴老九的叛变下全军覆没一个不剩,这也是颇让人唏嘘的一段,人性的弱点与残忍暴露无遗。

  总的来说,《绝代双骄》的确可挤进古龙小说精彩榜前五名,不过,如此长篇巨著,写起来千头万绪的确很难面面俱到。有些错处十分明显,叫人啼笑皆非。笔记写到这里,骨头也是非挑不可的了。
  开头甚少漏洞,唯一令人费解的就是献果神君的眼睛问题,燕南天本在第三章已挖其双目,可是到了二十五章他与沈轻虹再次出现时,古龙却描写道:“……这“猴子”全身虽长着毛,股上虽也长着毛,但那眼睛、那鼻子,却又像是人的模样。”这显然是他写着写着就忘了前面的情节。到了后半部,古龙虎头蛇尾的脾气再次发作,问题就渐渐多起来了,小处不说,比较醒目的有两点,其一是那包“臭药”,开始时明明是屠娇娇给小鱼儿去害李大嘴的,可是到最后却被写成了万春流的杰作;其二是毒酒事件,苏樱给花无缺喝的那杯酒到底有没有下毒呢?虽然这答案很容易猜到是没有,只是个不影响结局的小问题,可是既然小鱼儿在与花无缺决战之前留下了这个伏笔,让万春流在决战之后告诉他答案,那适当的交待一下也十分应该,可古龙明显的完全忘记了这码事情。
  另外,章节的回目也颇有些惨不忍睹。这大约是看金庸养成的习惯,读小说先看回目,因为金庸的章回总是分得很少,每一章都包含很多内容,而且回目往往简明扼要,看起来十分悦目(咳,在这里要撇开话题来说说梁羽生,他就是爱将回目写得又臭又长的好例子,过于讲究对仗,每次看他的小说总是先被他的回目吓到)。看惯了金庸的秀美,再看古龙写的回目就有些汗如雨下的感觉,别的不说,光是个重复的问题就已十分严重,“弄巧成拙”与“假仁假义”这两个名字各自轮转着出现了三次——大约是要物尽其用。笑。其实在我看来,一百二十多章的故事完全可以合并起来缩在五十章之内,可他偏偏写一小段就要分一章出来,亏他想了这么多个四字成语来做回目,重复也就难免了。
  不管怎么说,就武侠小说而言,《绝代双骄》绝对是值得一看的。全文行云流水一气呵成,伏笔埋得恰到好处,很多时候隐约猜到情节但又不能肯定,非要读到某处才恍然觉得豁然贯通。虽然看得出这段时期的古龙文笔依然不甚老练,但他已用聪明补足功课,让人不得不佩服他的想像力。

奈何天,伤怀日,抓狂时

  放假四周,距开学尚有不到一百天,离回国约有七个月。太阳晒得窗帘发黑,楼下的洋人喜欢放一首每句都带一个fucker的歌,窗外的天空很蓝。不知从何时开始远处山腰上的橙色树林已转为翠绿,郁郁葱葱。阳光透过窗帘间的罅隙漏进房间,细细的一条,直直落下砸得粉碎。我坐在朝北的窗前眺望,仿佛一切都已尘埃落定。

  看了很多小说和VCD,在别人都穿着短袖的季节里依然披着棉袄蜗居在自己的房间。开始陷入周期性的懒惰期,没有码字的欲望,数篇开了头就写不下去的小说,看来又会变成历史巨坑。唯一一篇童话,投到榕树某个征童话稿的社区,被推荐,没有点击率;恐惧投到另一社区,被推荐,依然没有点击率。笑,也许我真的不适合写东西,我本不是文人。
  读鬼故事,被自己吓得一惊一诈;看喜剧,居然哭得糊涂一塌。一天一餐两天一宿的生活居然没有让我迅速地消瘦下去,反而看起来又多了几两肉。整个星期没有出门,外面的世界已然陌生。近三周未开手机,短信可能已经暴满……不想管。其实不是不想开,只是忘了充电器在哪儿……
  下载了N多的Mp3,无论好坏,无论歌手,通通一次性下载下来,无聊时一首接一首的听;在各个BBS串来串去,窝在数字生活灌水灌到全坛第一并暂无被超过的危险……

  过来新城市已近一年,实在惊讶于自己还在怀念奥克兰的一切。我本不应是如此放不开的人。我知道,那些快乐都是真的存在过,那些悲伤也从来不假,可是过去了,就真的是过去了。偶尔想念不该想念的某个人,心里怀着一点怅惘,为自己酝酿一点悲伤的情绪,然后在有美食当前的时候将它们抛到九霄云外。久而久之条件反射,饿肚子的时候唠骚也就特别多。心情不好时就写一些离奇的故事,用尽量平淡的语气,总有个倒霉而悲惨的结局,结果被人投诉说我是写女性悲剧的偏执狂。笑。其实自己也搞不懂为什么写出来的总是这样的故事,完全与初衷相背。

  室友们每日都在忙里忙外,打工、读暑期班、外出旅游,甚至回奥克兰玩,只有我一个人整天窝在家中独自苍白。所以常常在出去倒水吃东西的时候被他们鄙视:Jo你怎么不出去玩玩?Jo我又好几天都没见到你?Jo你在打工吗?Jo你怎么还在上网?如此一来渐渐变得不敢出去,一次性倒很多很多杯水回房间,饼干面包全拎进来,水果在床头的书架上摆满整整一排……
  心血来潮跑去图书馆借书,扎着简单的马尾辫,素着一张脸,穿宽大的灰色方格衬衫和牛仔裤,走整整四条街愣是一个人都没碰上。偶尔与衣着光鲜的男孩女孩们擦肩而过,被他们辛辣的青春气息逼得不能呼吸。再看看我自己,老得就像上上个世纪的木乃伊。其实算算,我也才二十。我想我大概亦属于小青笔下的那某种半身不遂的病患,外半边遂得很,里半边一直不遂。

  房间的窗,正对着一片大草坪,一直有很多人来打棒球。远一点还有四个网球场和一个篮球场。楼下的洋人学生一放假就开始疯狂,整天开着巨大的音响放那首每句都带一个fucker的歌。双双对对地出游,车子的排气口往往是改装过的,一启动就发出震耳欲聋的轰鸣。
  有女孩子三三两两地从窗前经过,大声笑闹,肆无忌惮地彼此开着玩笑。
  我只能无奈地拉紧窗帘,继续独自苍白。

  又熬一宿,码这篇字码到清晨六点,刚要躺下,楼下的情侣却如早起的鸟儿一般开始在我窗下拌嘴,其情绪之激动简直让人叹为观止。紧闭窗门依然无用,无奈之下只得放弃了睡觉的打算。吵了半天,女孩子终于哽咽着说,I love you so much.于是窃喜,算准这场闹剧终于近了尾声。声音渐渐落了下去,转身开窗透气瞥到窗下相拥的两个人影,忙移开了视线。呵呵,非礼勿视。
  拨拨窗旁的风铃,灿然一笑。其实,这样的生活也未尝不好。有人说,我爱你;有人可以拥在怀里。我的生活是否也曾这样……
  天空蓝得不像健康的颜色,这个世界病得不轻,我也是。

  写于某个肚子饿得叽哩咕噜家里却已弹尽粮绝的奈何天,伤怀日,抓狂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