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DND的最后一夜,我在黑暗里醒过来,看着天花板上路灯的光线发呆,好一会儿才强迫自己接受,彻夜连续的睡眠已经不再可能。于是翻身打开手机,三点四十二分。CC睡得像只小狗,吐着气,紧紧地粘在我身边,我往右靠一点,她便紧跟过来。我帮她掖掖被角,拿着手机在黑暗里笑起来,然后起床去门外抽烟,一抬头就看见美丽的南十字星。
回到CHCH的第一夜,我在黑暗里醒过来,发现自己不能停止地打嗝,于是又一次开始杞人忧天地担心自己会打嗝至死。第二天中午走在CHCH市中心的街道上,CC笑着说:“我昨晚做梦,梦见我们去逛街。我饿了,正好看到一间奇怪的店,我问你能不能吃的,你说不能吃,吃了会打嗝。结果我们还是吃了。然后我醒过来,发现你一直在打嗝。”也许我果真如此,明知道不能吃的,还是吃了。明知道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还是放任自己去想念。
最近思维混乱,表达能力极差,常常身不由己的大舌头,说不清话,说出的话也是不着边际。又常常觉得头发与手指的皮肤都是寂寞的,需要长久的抚摸才能被安慰。并且渴望拥抱。有些残疾是无法轻易被人感知的,然而致命,甚至失去存在的意义,比如蔷薇不香,又比如黑猫夜盲。我的安全感如此稀薄,以至于随时随地处于失重状态般歇斯底里不可理喻。因为在乎而感到沮丧。
空气里有种又幸福又苦涩的凛冽味道。让我整夜整夜不能睡。
最近被某人彻底恶心到了(特此严正声明:此人并非垃圾孩子,虽然大部分时间只有他在不遗余力地恶心我)。准确地说,我是已经被恶心了良久,但最近几天才出离愤怒。
初识的时候此人又寂寞又哀伤,让人心疼。不知道为什么,现在似乎与彼时有云泥之别,傲慢之中带点自恋,与彼聊天,是件颇让人疲倦的事。又或者此人是越来越讨厌我了,而彼对我的这种厌恶情绪影响了我对彼的看法。
你知道,对于我们喜欢的人,他们无论说什么做什么,在我们看来都是完美,就算不完美,我们也会自动自觉地他们找借口或理由说服自己相信这是完美;反之,对那些我们不喜欢的人,无论他们说什么做什么都是错,都让人讨厌。也许就是因为此人早已把我放在一个令他讨厌的位置上了,所以我说什么做什么都让他不屑一顾。而他的这种不屑一顾又反过来让我深感不安。
因此,当这些文字随着我的手指舞动被打出来时,它们已经脱离了我的思想,拥有了自己的灵魂。更也许,它们的存在仅仅只代表我一时的偏见。但无论如何,此时此刻,我对于我的这种偏见还有种深深的无力感。我无法说服自己消除顾虑打散偏见。
其实我们都是不完美的人,总有这样或那样的缺点。但我实在难以忍受有人总是不停踩低别人,抬高自己。傲慢是种深入骨髓难以治愈的绝症,而且得了这种病的人往往一辈子也难以发觉自己有病,因为在他们自己心目中,自己的地位高高在上,处于其他众人遥不可及的地方。在他们眼中,只有他们自己是完美的,目标明确,理想崇高,而别人都是苟且偷生自私贪婪的蠢货。
其实这些也并非我被恶心的最大原因。但最大原因我不想说,我也说不起,一说就失了水准。我想我没必要为一个自己并不在乎的人蒙受如此损失。
已经是八月底临近九月,新西兰的春天就要到了。当钟楼前的樱树都还在慢慢腾腾地妆饰着,一片片地搭配着自己花瓣的时候,小路旁有一颗樱树却过早的开出了粉红色花朵,如此迫不及待地繁华盛放,注定比其他花朵更早凋谢。
最近又在读安妮宝贝。《清醒纪》和《莲花》,每天在午后的阳光里读一阵,觉得困了,就在垃圾孩子的房间睡一觉,睡到他回家把我叫醒,再继续读。毫不拖沓以一天一本的速度读完。垃圾孩子无奈地说,你这么急着都读完了,下半年还有什么乐趣。我嘻嘻笑着回答,可以重读。
对于《莲花》没有过多的评价,我始终爱她的散文与随笔胜过小说多多,与对师太的喜爱刚刚相反。不过不得不说,这一本是比前几本成熟的多了,不再拘泥于以前的格式,无论是叙述方式还是遣词造句都比以前精致,而且不再晦涩。可惜结局有点狗血,但比起以前,也还是好的。如果真如她一直以来所重申的,自己的文字其实是暖的,只是在抵达光明以前必先穿越黑暗。那么她现在的文字已经趋向于温暖。这一本,还是喜欢的。
很喜欢《清醒纪》,不光是内容,封面的一片空白与封底绚烂的白色花朵都很吸引。这是一本可以一读再读的书,很多字句值得反复推敲。而其中一些早已经在网上被人重复重复地说烂了。被人嚼得最多的一句大约是,某天如果我觉得不再爱你,我就不会再感觉寂寞。而我自己最喜欢的则是,谁比谁清醒。所以,谁比谁残酷。我想我大概一直都是那个不清醒的人,自以为清醒着,其实还是盲目,飞蛾扑火。
我常常奇怪于某些人的某些奇怪心态。奇怪于为什么他们总在严守着自己隐私的同时,又想方设法去挖掘别人的生活。
离开DND之前的某天,我与害羞家庭全家出去吃饭,到了饭馆才发现已经满座,Tony与垃圾孩子看见朋友,于是过去聊了两句,其他人在门口等着。出来以前Tony小声问我:“那谁谁坐在那边呢,你没看见吗?”我一边头也不回地往外走一边轻描淡写地说:“看见了。怎么了?”他摇摇头说:“没什么。”
其实我不光看见了,我还看见她脸上瞬间浮现出的欲言又止的神情,让我几乎是立即倒了胃口。我勉强对她露出了一个笑脸,然后再无法有任何进一步的表示。何必呢?彼时我们也曾那么要好,有什么不能说,干嘛偏要摆出这样一张official face给我看,你又不是阿布——阿布的那付商用表情还只露给陌生人看呢。
算起来我与她识得约摸三四年了,除出初识的几个月熟捻之外,分开生活后就无甚联系。我很少过问她的生活,偶尔从别人处听闻她过得不好,也从不会刻意再去问她——我深知,有些伤痛越被人关心就会越痛。所以就算与她聊天我也几乎是刻意回避了所有的敏感话题。
我来CHCH以后,彼大约是听见风声,每天只要我上msn她便狂m我,摆明是已经什么都知道的了,却偏偏要装作一无所知,然后套我的话,非要让我自己说与她听。我不说,她便不甘心,次日继续。久而久之不胜烦扰。
没事发生前明明早摆出一付要与你老死不相往来之态,msn上从不与你说话,手机短信从来不发,就连在路上遇见,我客气地问候几句,她也是一付欲言又止要说不说的神情,恁的叫人恼心。你不想让我参与你的生活,我不介意,我本也没有要参与的意思。可是种什么样的花,就结什么样的果。你又凭什么认为我会让这样一个人参与我的生活?
虽然我一向偏爱女子,但也不是每个都爱。我向来只爱直接不做作的女子,你要惺惺作态麻烦你找别人,恐怕我不是你那杯茶。
故事发生在一个炎热的夏天。
薇达是一个性格孤僻古灵精怪的女孩。她的母亲在她出生时死于并发症。她的父亲拥有一间殡仪馆,整天忙于和死人打交道,很少过问她的感受。这些都让她极度缺乏安全感并深深着迷于生与死的问题——她始终认为自己杀死了自己的母亲。她常常觉得自己生了一些奇奇怪怪的重病,并且濒死,而且坚信自己的喉咙里卡着一块鸡骨头,于是隔段时间去看一次医生。每次当医生告诉她她一切正常非常健康时,她便会厌恶地认为是医生水平过低。她一直暗恋自己的英语老师比斯勒,为了去他在暑假开设的成人诗作欣赏课而偷了来家里工作的雪莉的三十五块钱——只因想见自己喜爱的人。这个小举动简直让我忍俊不禁——大约每个小女孩都曾做过类似的傻事吧。他对父亲情人的嫉妒是更容易被理解与怜惜的贪心小情绪,希望父亲永远只爱母亲,最爱自己。
薇达最好的朋友名叫托马斯·J,看过经典喜剧《小鬼当家》的人对这个小男孩应该不会陌生,这是他更早期一点的电影,角色非常单纯,并不像《小鬼当家》里一样人小鬼大,而是一个敏感感性的小男孩,一直默默地爱着薇达,像小小的守护天使。这个角色让我非常直接地想起了师太的《如何说再见》,他就像里面那个小男孩黄主文,温文有礼,品学兼优,从不给大人任何麻烦。托马斯总是很乖巧,每天到点就回家吃饭,并对天黑以后还外出感到内疚。
电影里有几个关于他的细节让我极度感动。他与薇达去河边钓鱼,钓上鱼以后薇达非常激动地想把鱼从鱼钩上拿下来并放生,可是不小心刺破了手指。她一边看着流血的手指一边问托马斯:“它游走了吗?”,托马斯看着那条已经翻着肚皮的小鱼对她说:“是的,它游走了。我们快点走吧。”——他不忍让她知道那小鱼已经死去。他了解薇达常常觉得自己濒死是因为对死亡抱有巨大的恐惧——如果你害怕他们,就加入他们,如果你也是其中一个,就不会再觉得害怕——所以她常常觉得自己快要死掉。他如此清楚地了解并且对此感到怜惜,这让我很感动。后来薇达看见自己的父亲与情人亲吻,她想了解那是如何的感受,于是在河边吻了托马斯。回家的路上托马斯问她:“薇达,你会想我吗?”过一会儿又小心翼翼地补充:“如果你没与比斯勒先生(薇达的英语老师)结婚的话。”不知道为什么,这句话让我笑得很开心。这是一个可以让我轻易爱上的角色,如果生活里有这样单纯温暖的男孩出现,我想我不会像薇达一样到失去以后才发觉他的存在。
这部浪漫的爱情轻喜剧是低成本小制作,既没有强大的演员阵容,亦没有声势浩大的宣传。乍一看平平无奇,几乎可以瞬间淹没在众多平庸的电影之中。然而我坚信看过的人都会喜欢这样欢笑中带着一点眼泪的电影。整部电影既没有过多的切换镜头,也没有倒述插述等等的噱头,不过是平铺直叙地描述了事件事的过程,偶尔不经意的流露出一点生活幽默,是相当感人、相当人性化的电影,并且对死亡有非常深刻的探讨。可惜网上关于这部电影的介绍与评论非常非常少,少到几乎没有,而且很多都与第二部混淆了,这让我颇有些不爽。
点点是Vivian养的一只公猫,黑白相间,黑色居多,只有嘴巴、肚皮和四肢上的毛是白色。用Yurina的话来说,点点 looks like a panda。贱贱是Vivian养的一只母猫,棕灰色,极度好动,年初刚刚生下一只小黑猫——只有肚皮是灰色——已经送给Vivian的朋友。
Vivian是我的二房东,从广西来的大美女。Yurina是Jeff的女朋友,日本小女人。Jeff是我的室友,用他自己的话说:“我是北方人。”——的确是很北,台北。还有Song,武汉人。
以上就是我新家的全部成员。
房子是老房,很大,饭厅有大面的落地窗,朝阳,整天都有非常好的阳光。点点和贱贱最喜欢占据这块黄金宝地晒太阳,顺便可以在你出门时伺机窜出去玩——虽然通常都会被挡住,但百密一疏,偶尔也会有让他们得逞的时候。
虽然养着猫猫们,但房子一直收拾得十分干净,大家每天轮流打扫。Yurina更是没事就扫地拖地收拾猫猫们弄脏的东西——点点最近有点废,常常在我们的厕所拉巴巴,拉得整间屋都臭掉。然后自己像没事儿人一样四处溜达。
点点很有灵气,你叫他的名字他就会回应似地对着你喵一声,你把手伸出去他就会过来蹭,你抬高手他还会立起来——非蹭到不可。点点平时叫起来像小婴儿,叫声都是“嘛嘛”“嘛嘛”的,刚搬进来的那天晚上被吓到,以为房子里有小孩。贱贱总是整天在外游荡,无聊的时候在窗边躺一整天——从来不叫。绝对地特立独行,不是吃饭时间绝不与你亲近,一到吃饭时间就会在桌边“散步”,而且将“有奶就是娘”的精神发挥到了最大极限——永远缠着那个正在吃东西的人,只要你一放下筷子她就立刻转换目标。但还是不叫的,始终如一。
我的房间不大也不小,放一张Queen size bed,一张书桌,一个衣柜一个衣架,刚好剩下一点地方放我自己。我很开心。生活似乎已经超乎我想像的好起来了。
昨天有人问我:“喂,Jo,问你件事。你觉得某某人怎么样?”我答:“很好啊。”他又问:“那他有没有机会?”我答:“不知道。”他嘿嘿地笑起来,似乎对这个答案很满意。难道他觉得我是欲迎还拒?天知道我绝不是那样的人。
其实我不想说我当时是强忍着甩掉筷子落荒而逃的想法继续坐在那里的。
我想,我大约也属于某种半身不遂的病患,外半边遂的很,里半边一直不遂。
这段空窗期也许会拖延格外长的时间,我不想耽误任何人。一想起要一切从头开始,重新接受某个人,重头培养新的感情,就压不住心底的恐惧。
前几天改的msn签名足以表达我现在的心情:两个人,要相遇,相知,相爱,相处,同时忍耐。何其困难。恐怕是一种艺术。
而我还未作好为艺术献身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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