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奕迅:小王子的十年。

转这篇没什么特别的原因,也许只是深深地被那句“也许每个中年男人都有这么一只挤满烟蒂的柠檬茶杯子”打动了。

新新人无论男女,言辞往往尖锐而毒辣,以张扬为傲。只有年纪稍长的男人身上才找得到那种温情脉脉的气质,比如黄磊,又比如胖子陈

一、
迟了半个小时,陈奕迅笑嘻嘻地出现在门外,卷卷的头发堆在大脑门之上,中等身材,没有想象中的胖,穿肥大的黑底白条阿迪达斯运动装,因为呆会要去踢球。

一进来就不停地和人鞠躬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昨天晚上唱得太HIGH,刚刚起床,和女儿玩了一会儿就来了,还是迟了。

最近他很忙,电影《金钱帝国》马上要上映,新专辑也出笼,昨天晚上是他最新一张广东碟的小型LIVE演唱会,乐队一人给他写一首歌,取了个搞怪的专辑名字叫《H3M》,是他取的,取这名字分明是要为难电台DJ,因为根本没法念嘛,陈奕迅一想到这个就忍不住开心到不行,手上的叉烧肉也不吃了,“你知道有个乐队叫人山人海吧,他们的英文就叫people mountain people sea,H3M实际上是一句广东话叫:黑口黑面,但是呢广东话,稍微一变音就会变成脏话,我还想过一个英文名字叫‘HYPER HOMENDAY HYBRID MARIUACS’直译过来就是超-可怕-混合-疯子,但大陆的唱片不能用英文,于是我想干脆不如叫:好好好卖,或者就叫好好好忙,或者就叫陈奕迅:还好很忙,STILL SO FUCKING BUSY……”因为唱片的名字,他一口气讲了数十分钟,再高兴地把昨天才刚刚拍好的MTV放到电脑里给大家看,像个孩子,睁大眼睛问在场的每一个人“好不好听?”,拍片的时候放他随身携带的MP3,先是保罗·麦卡特尼后是椎林名檎“保罗·麦卡特尼真的很厉害,七十几岁了,还会找一个27岁的制作人,他永远在潮流里……”一讲起他的音乐,陈奕迅就格外兴奋,手舞足蹈涛涛不绝,后来唱片公司的经理人偷偷提醒我们:时间很赶,他讲话又多,如果回答完了,你就直接问下一个问题,要不然问三天都问不完……

啊,打断他的话,会不会生气么?

不会不会……经理人信心十足地说。
后来我们发现此言不虚,没有人把他当明星看,他的发型师与化妆师一边给他弄头理妆一边嬉戏,他偶尔会用商量的口气建议“这样分是不是会好一点?”;在厕所没烟抽了,叫人下去买包特醇白万,几个人推三推四开玩笑不去,他也不生气,就在里面等着——所有的人都跟他很多年,熟得都快烂了,“我是个念旧的人,我有一间房子是专门放自己的旧东西,我的车子是我当年赚的第一笔钱买的,开了八年了,维修费都贵过买新车,可是一直也舍不得丢,现在还在开。”

二、
念旧的人不换车,女朋友,来来去去,也只有一位。

陈奕迅的太太徐濠萦是位美女,是他的第四任女友,原来也是位艺人,长得神似吴倩莲,从九五传绯闻,到零四年为他生下女人康堤,女儿两岁的时候,两人举行婚礼,阿徐升级当了他太太,兼服装指导。
据说陈奕迅爱上她,原因是觉得这个女孩挺特别,去朋友家玩时直接打开主人家的冰箱拿西瓜,也不和人打招呼,陈奕迅觉得很惊讶,因为“有点没礼貌,但又觉得这个女孩好有趣”。当然,“她的外形很好,不然怎么会吸引到我……我是个挺注意外在的人。”

太太是香港著名的潮流ICON,会穿衣,“我太太有很好的taste,她爱看时尚杂志,特别会搭配,她不是一定要买贵的,而是很会MIXMATCH,可能她身上一个飘带只有一两百钱的,但是脚下的靴子是七千块的。”

太太长得漂亮,又爱买东西,常常被狗仔队拍到在名店购物血拼,被报纸称为大花筒,所以每一次接陈奕迅都要不厌其烦地替太太解释:“其实有好多时候她都是帮我买东西,开演唱会衣服都是她事先帮我搭配好,我很烦搞这些东西。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兴趣,我的兴趣是音乐,她的兴趣是时装,这是她的工作……她和品牌熟,买这些东西又有折扣,还有其他朋友也托她帮忙买东西,当然她确实是比较喜欢逛街,我也觉得很正常,女生都喜欢逛街嘛,香港逛街就那么几个地方……其实都不用解释,我也爱买东西,买个BMO的喇叭也花了将近二十万……况且”

他叹了口气,“她带女儿又带得这么好。”

女儿康堤是他的心肝宝贝,化妆时他让我们看他手上的iPhone里刚拍的照片,穿粉红色芭蕾舞裙在床上摆姿势,像天使,“她是有点淘气,但是很懂事。现在正在王仁曼学校学芭蕾舞,她有艺术方面的小天份……你知道么,她居然喜欢艾米。怀恩豪斯,就是那个英国“毒后”,每首歌她都会唱,当然她也喜欢我的歌,还有苏永康的,她说他唱得很好……”

“女儿都是跟爸爸好吧?”我们问,陈奕迅笑着重重地点点头,得意而肯定地回答:“嗯!”

iPhone里的照片,是女儿和狗,三只雪白滚圆的狗围在女儿的周边,“这是我家的三只比熊,就是旷美云养的那个品种,一只是妈妈,两只是孩子……”又自言自语:“妈妈现在是女儿的造型师,她跟女儿买很多衣服,很少会给我买,所以现在,只有靠自己喽!”
有点怅然,但那也是甜蜜的。

“你的粉丝说你是个完美好男人,痴情、包容、大度、幽默、顺眼、皮肤好、有品位……”陈奕迅哈哈大笑起来,不好意思地摸着下巴上的爆出来一粒红痘,喃喃道“其实现在皮肤不好了啦!”。

三、
陈奕迅是典型的香港男生,家境不俗,父亲是高级公务员,小时候很乖,十二岁独自一个人到英国读书,直到九五年回香港参加歌唱比赛,他和杨千嬅一起出道,但一直捱到四年之后,唱了咸蛋超人主题曲才算真正走红。

“刚出道的那四年是不是捱得特别辛苦?”

“其实我一点也不觉得那几年是‘捱’,反而我最想住在那个时候,有工作,又不出名,没有太多注意。我不喜欢当那种所谓的天皇巨星,都是人,又没有三头六臂,我的偶像是周润发,我觉得像他那样生活就最好了,到了现在,还是可以很开心地走在街上,和街上的人打招呼,随时到茶餐厅吃鱼蛋,我喜欢坐地铁,坐公车,也喜欢坐天星小轮,因为够快嘛,人家也不会围观我,当然,尽量不要选在学生们放学的时候。”

陈奕迅在香港的位置,有点像大陆的葛优,长得一点不偶像,唱的又都是小人物的悲欢离合,落寞不安,而他演的角色,亦是最草根的市民,“演电影我只要一穿上衣服根本就是个卖鱼佬。”上《康熙来了》他亦会自嘲“我就是能把贵得发飚的衣服穿得一身贱气。”所以他还是经常去逛旺角。

不介意在大家面前换衫,常常低下头拍着肚子上的肥肉说:“唉,从过年起就肥到现在。”

“你怎么减肥的?有没有拭过去健身室操FIT,像刘德华那样练出六块腹肌,”他无奈地摇着头说:“没有也,从来也没有,不过,我现在常常想,刘德华有刘德华的好,陈奕迅有陈奕迅的好,不需要都练出六块腹肌出来嘛。”

2000年他转签英皇,进军国语市场,《黑白灰》在台湾热卖,《爱是怀疑》、《不如这样》、《谢谢侬》和《兄妹》流行一时,而《十年》在大陆更是唱得街知巷闻,当时有没有想过这首歌会这么红?
“完全没有喔,其实是先有了一首粤语歌《明年今日》,词是陈少霞写的,啊,她的词写得真是好,里面有几句词没有用,我很喜欢”他唱起来:“明年今日,我们两个人,不再燃烧了……这几句真的很沧桑,当时我是不同意去唱国语版的,我觉得同一首歌,又改成国语,好像口水歌,为什么不用新的曲子,但是公司坚持,请了林夕写词……”

陈奕迅坐在地上轻轻开始唱“十年之后,我们是朋友还可以问候,只是那种温柔,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你知道么,朋友,问候都是O音,很难唱的,其实我唱这首歌反而没有太多感受,可是夕爷真的很了解国语的市场,这个故事感动到很多人,大陆的市场一提到陈奕迅就会想是那个唱十年的,这也许就是注定的安排吧。”

“啊,我们都以为唱《十年》的这个人有很多感情经历才唱得这么好呢……原来艺术家都是骗人的啊!”粉丝说。

陈奕迅笑起来反问:“难道林夕又失恋过很多次么?我谈的恋爱不多,但是我爱看电影,一有时间就看电影,比如说《秋天的童话》,看到钟楚红和周润发因为误会要分开,我就心酸得不行,唱歌的时候我的脑子里会浮现一些画面,虽然那些都不是我的故事,你可以想象那种感受。”

“其实你个什么样的人,私下里是不是很忧郁?”

“我平常尽量会表现出开心,我习惯了让别人开心,但是看电影听歌的时候我就很自我,人都有感性的一面,我是一个很难哭的人,这次拍新MTV,女主角一直哭,我知道她是交戏给我,但是我就是哭不出来,我在很多人面前会很难表现出难受,可能只有在一个人的时候才会吧。”

“为什么你唱歌会那么动听,杨千华说你会把歌吞到肚子时去,再吐出来?”

“我是一个非常敏感的人,我会注意到别人身上一些极微小的事,别人看人都是看脸,我会LOOK UP AND DOWM,比如我爱看人的脚,观察他喜欢穿什么鞋,推测他是什么性格的人,我有张专辑封面是我女儿的照片,后面是我的一对脚,别人都不知道那对脚是什么意思,实际是那是我进产房之前给自己拍的,我觉得那一刻,我进入到人生的一个新阶断。
很多人不懂我,说我精神分裂,浮夸,其实我只是想得比较多,看东西总是奇奇怪怪,比如最近我去看王若琳唱歌,她在台上用英文讲了好大一段话,很多人说不知道她在说什么,可是我知道,所以我和那些很怪的人合得来,周迅,杨乃文……我跟他们都很谈得来。”

四、
陈奕迅以“神经”出名,是十年之前他刚刚出名的时候,在一次采访中公开说香港没有好唱片,四大天王他只买张学友的碟,事情闹得很大,开记者会他激愤难捺,当众给记者下跪要求给他一条生路,而演唱会他的粉丝又发现他情绪极端,是不是因为内心很没安全感呢?“我有没有神经病,要医生说了算,医生说我没有。我不是没有安全感的人,反而我超有自信心的人,我的情绪是从零到一百,我没有中间的1到99,我是很情绪化的,一个很小的事就能影响我,比如观众的反应,又比方说在演唱会上我袖口有一个双面胶没粘好,因为是演唱会,换装的时间好短,然后我唱的时候,我手腕上的皮会被胶布扯得很难受,然后我就会在台上扯啊扯啊,那是因为我很不舒服,但是观众是不知道的,他们只看到我看上去好像神经质动个不停。”

确实,眼前的陈奕迅,态度温和,谈吐有礼,那些想象中的疯狂只会出现在拍照的时候,他是一个最好的拍摄对象,所有动作,你讲得出的,他一定做得到,蹦到空中,或者做鬼脸。

摄影师长吁一口气,拍明星只有这一次我不担心——其实当天他正拉肚子。借的衣服上有标签,陈奕迅怕不好看,要剪掉,服装编辑大惊,他安慰道:“不怕的,我和他们很熟……实在不行”他又嗫嚅着说:“最多我把这件衣服买下来,反正也没时间逛街。”

很难想象,这就是有神经难搞之称的陈奕迅,怎么会那么不一样?

“可能是时间吧,生了女儿之后,我整个人就改变了,学会了责任感,学会不要伤害别人,十年之前你看到我时我可能是一个相当难搞的人,你知道么我一出道就迟到,当新人喔,一迟就迟两个钟,哇,那个时候……现在好得多,不会迟那么久……其实我是一个很贪玩的人,也是一个很被动的人,我很容易受身边人的影响,有时候好想释放自己,但是这种放又不能过分,对我来说,我真的已收敛很多。”

那现在的你与十年前的你是不是完全不一样了,“不,其实我还是活很真实。”

活得很真实的陈奕迅人缘份甚好,叶倩文封他做她的偶像,听他唱歌她会起鸡皮疙瘩,所有的毛孔都起来了;林夕说最好的当然是陈奕迅,无可质疑……而黄伟文则说香港歌坛从未让我失望的人是陈奕迅……为什么圈子里的人个个都说你好?”

他嘿嘿笑,思考了半天,“可能还是因为我真吧!”

后记:

和陈奕迅采访有个福利,就是可以听他在你前面现场唱歌,想必这种福利很多记者都享受过。

我们采访的那次另一个福利是,他不介意在记者面前换衫,说实在的,他身材不算太好,但没有想象中的差。

但和陈奕迅采访有个坏处,就是他实在太多话说,你都不知道怎么控制那洪水一样的语言。

情绪好的时候,陈奕迅是个好脾气的大男孩,怎么逗也不会生气,陈奕迅有张专辑叫《不想放手》,专辑封面是香港插画家StellaSo手绘的陈式小王子,穿着黄色紧身豹纹衫天蓝裤橙色围巾留着陈奕迅式的爆炸头,小王子大叫着悬在半空中,手中是一条软索,很浮夸很刺激但是又很陈奕迅。

童话里的小王子永远不会长大,但可惜,陈奕迅生活在真实生活里。

家事繁多,2003年任职高官的父亲陈裘大被控受贿罪成入狱,出狱后又得肝癌,需要长期治疗,再加上爱追潮流的太太,陈奕迅需要不停地工作,采访时他常接电话,一接就很久,有一回电话响,显示的是太太的大头照片,照例谈了很久很久,声音很温和,像老朋友。

谈完之后,就坐在那里抽烟、发呆,“我们等会再谈好么?”

摆在前面的柠檬茶的杯子里挤满了烟蒂。

也许每个中年男人都有这么一只挤满烟蒂的柠檬茶杯子吧。

十年的时间,狂放不羁的陈奕迅变成了好好先生陈奕迅,拍完照,签完名,再和工作人员紧紧握手,不漏过一个人。

写《小王子》的圣埃克苏佩里很喜欢飞行,1944年7月31日,他从科西嘉岛的博尔戈起飞,然后就失踪了,很多人相信,他飞到了另一个世界。

内心有小王子的人往往只有两条路,一条是像圣埃克苏佩里一样飞走,另一条就是像陈奕迅,留下来,成为好脾气先生。

3 thoughts on “陈奕迅:小王子的十年。

  1. Hibino说道:

    太长了的沙发

  2. Insightful piece

  3. great artic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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