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冰激凌哭的时候,我总是很绝望。

  我曾有一个不常见的姓。非常喜欢。不过,母亲在我十二岁的时候给我改了和她一起姓。于是常常会有同学在家长会结束之后追问,怎么你妈妈也姓刘啊?是不是你们一家都姓刘啊?我便需要一遍一遍耐心解释,我是和妈妈姓的。不过他们一定会穷追不舍地问下去,你和你妈妈姓?为什么啊。
  渐渐厌倦,不再解释只是微笑,亦开始学习怎样从容地接受他人的臆测。
  很久以来,我对父亲的概念非常的模糊。真正与父亲住在同个屋檐下大约只有四岁到七岁的三年时间。唯一的记忆是他们每天不变的争吵。
  父亲和母亲。他们曾经相爱,也许依然相爱,但不能共同生活。他们像仇人一样每天红着眼攥紧拳头。争吵。不停地争吵。为各种鸡毛蒜皮的小事摔碎家里所有可以被摔碎的东西。甚至用刀逼着对方。

  我的遗传基因大部分来自父亲。与他长的相似,脾气更是一模一样。我相信他是爱我的,即使他曾对我怒吼——这也许是因为我是女孩。我那个想要儿子的父亲有时候像孩子一样固执可爱。我也爱他。虽然我也曾对他抱有极大的恐惧。
  上小学的时候劳做课上老师要求大家回家照着图纸做一个简易的潜望镜。我回家怯怯的向父亲提出请他帮忙。父亲在小小的阳台上摆弄了整个下午。
  我后来才发现我是整个班上唯一一个能交出这个作业的人。没有其他人做。其实劳技老师也没有想过有人会做。所以当我把它拿出来的时候我是那样开心。每个人都羡慕我有个好爸爸。那次,我开心了很久。
  所以我一直相信,父亲是爱我的。只是我们都太收敛自己的感情,不懂得表达。我们之间的爱像是隔着河,只能观望不能触碰。我们,父亲母亲和我。我们全部。
  回国时,母亲搬来与我同睡。在黑暗里,她会伸出手抚摸我的脸。我问她有什么事。那个坚强骄傲的女人像小女孩一样撒着娇回答我,趁你在家的时候想摸你的时候就多摸摸你,等你走了就只能想想了。
  即使是这样,我仍然是不习惯的。感觉怪异并排斥。

  前年回国过年时我给父亲打电话,他的声音苍老。
  我去他家看他。他做生意失败,老的很厉害。记忆实在太模糊,他从前的样子在我的脑海里已经无从考究,所以没有比较的余地。但据说头发已经白了,看到的颜色是染过的。他脸上的皱纹深刻。不再像我模糊的记忆中那般高大——也许是因为我也已经长高。
  我们浅浅地拥抱,仿佛朋友。

  我的继父是个高大的男人。第一次出现在家里是在父亲和母亲离婚后一两年左右的时候吧。那时我那英俊的父亲有时候还是会回来的。他想复婚,但被母亲一次又一次否决。
  那个男人第一次来家里的时候我隐约的感觉到了什么。但是什么也没有说。我敏感地发现母亲显得很开心——我几乎已经忘记她已经多久没有这样开心。所以我对那个男人微笑,一直对他非常有礼貌。努力不让母亲难到难堪。我甚至能感觉到他们两个都暗暗的松了口气。
  而我的父亲一直不知道这一切,直到有一天母亲不在,那个男人在家等母亲时,父亲来了。我将他堵在门口。虽然还年幼,我已经懂得这一切是多么的让人不安。父亲站在门口看着坐在桌前的那个男人,沉默良久。然后他说,走,爸爸带你出去走走。你想不想吃什么?爸爸买给你吃。
  那是我唯一一次与父亲长久而和平的相处。我牵着他,心里有隐隐地绝望。只记得父亲的手指温暖修长。天黑了,路灯的光很暗。路两旁的法国梧桐叶子已经掉光,剩下光秃的枝桠,在黑暗里摇动。极为可怕。父亲的宽厚温暖的手是唯一的安慰。我一直记得的。所以从那以后一直喜欢有修长干净手指的男孩。
  一路上我们是那样的沉默。他带着我吃小吃,买冰激凌。那也是我唯一一次吃到父亲买的冰激凌。甜的连心都要溶掉。我不舍地一点一点地吮吸,直到它溶化,甜腻的液体从指间滴下。从那以后,每当手里的冰激凌哭的时候,我的心里总会涌现出不知所措的绝望。
  然后父亲就不再主动出现在我的生活里了。
  后来,我出了国,我们的联系开始慢慢断掉,只在年节时偶尔一起吃饭。
  再后来,他的生意有了起色,我不在的时候,他搬了家。
  今年年中,我拎着西瓜,挥汗如雨地又一次站在父亲家的门口。武汉的夏天炎热,他穿着短裤打开门,望着我良久疑惑地问,你找谁?
  我看着他瘦削的身体,眼泪几乎要夺眶而出。良久之后才能微笑着叫,爸爸。
  他讶异地唤我的小名,然后喊他的妻子女儿出来。我的小妹妹——父亲再婚以后的孩子——比我小十四岁。
  而父亲,他已经失去了所有的锋芒,不再与任何人针锋相对。也已不再冲动不再乱发脾气。
  虽然我的这个一直喜爱男孩的父亲直到最后始终没能得到一个儿子。但至少,至少他已经学会该怎样宠爱自己的女儿。他与他的妻子都是那样宠爱那个小女孩。我的小妹妹得到了他们所有的爱。小小的女孩是那样的任性跋扈。随意的向他撒娇耍赖。向他索取我想都不敢想的他的宠爱。
  我是那样的羡慕。可是什么也不能做,只能给出自己的爱。像我父亲一样宠爱这个小女孩。满足她的所有要求。这样一个生命,仿佛自己重生。得到所有的爱。父亲的,母亲的,以及我这个不在一起生活的姐姐的。只是她还这样小,不知道自己是如此幸福,被所有的人爱。
  终于在回家的路上难过地流下眼泪。

  二〇〇五年六月二十二日 星期三 北京

  四年没有在夏天回国了,下飞机后完全没办法适应那三十多度的气温,一出机舱门,汗水就淌下来,无休无止。jojo马不停蹄地跟随去接她的男友上飞机回青岛了。我便捡了个便宜搭她男友公司的车回到市区。临走前看星座说我出门遇贵人,哈,没想到是真的。

  在西单下了车,向司机谢了又谢,在图书大厦买了两本书做火车上的消遣,行李便一下子重起来。于是打算找间网吧坐到晚上。走了很久,问了两次才找到一间小小的。刚坐下就有人来修空调。心里直喊呜呼哀哉。上了qq看到小细,即如见到救命稻草一般拉住不放。厚颜无耻地狂发短信给她,说要洗澡。

  细细本来中午不回家,结果为了我赶回家。555,感动得我不知道说什么好。一天之内遇到两个贵人,谁敢说我运气不好。哇卡卡。

  细细一见我说第一句话是,你是月亮吧。第二句话是,你行李这么少啊。然后把残花败柳的偶领回家,自己非常放心地上班去了。四处参观了一下小细细的房间,和大咪小四耍了半天才想起是来洗澡的。

  正在洗头,洗到一半突然觉得不对,寒,为什么小四会坐在马桶上看偶……汗……明明记得刚才把他抱出去了的……汗就下来了。然后发现厕所的门开了……继续汗……不管了,反正家里就我一个人……小四要看就让他看好了……继续洗偶的澡啦……

  洗完澡爽爽地舒了口气,大大咧咧地躺在小细的凉席上吹着小细的鸿运扇吃着小细的雪糕,还狂吞了两块冻西瓜。爽歪歪。四年没吃西瓜啦……

  偶瘫在凉席上坏心地想,如果偶现在叫搬家公司来把东西都搬走也是无不可的吧,yy着就睡着了,一觉睡到四点多,刚刚不知身在何处地坐起身来小细的短信就来了。出去吃饭啦。仔细一看,手机上有根大咪的白毛。不知道我脸上有没有大咪的口水……

  小细请偶吃小火锅,好热,好爽,好好吃……哇卡卡……

  谁知道吃完饭已经快八点了,我的火车八点四十开,虽然是在公主坟吃饭,离西站很近,可是听说路上会很堵,于是奔出去打的。刚问了一句,师傅就开始摆手,去西站啊,从这里走就远了,这边是单行道,要绕路的,去天桥那边坐车吧。

  小细细比偶更慌,怕偶赶不上车。走着走着突然发现手机不见了,想想大约是落在吃火锅的地方了,要回去取,不能陪我坐车了,于是叮咛嘱咐了一大堆。偶感动死了……刚坐上的士小细的短信就来了,手机找到了。(听说前两天小细的手机还是被偷了……惨……)

  上火车不久就想起来要和tony说买东西的事情。小悠的手机号记在nokia里了,可是nokia没电,没办法,只好通过不能在家上网的小细麻烦小悠帮偶上网给tony发消息。弯弯转转。麻烦了好多人才搞定。这才松一口气开始睡觉~耶~~刚躺下妈妈的电话就到,问上火车没,又说接我的事情。朋友的短信也一个接一个。熄灯之后终于狠心关了手机,直接的跌入梦乡。火车沿途没有停靠,矇眬间睡了又醒,醒了又睡,看着窗口闪过的光影,浑浑噩噩到了武汉。

  二〇〇五年六月二十一日 星期二 chch机场 gate 29

  自从在一起后,与他还未分开过这么久。两个人站在达尼丁机场的闸口前都有点无所适从。终于还是微笑着挥了挥手出了闸口。

  基督城的international airport并不大。我到得早,几乎没有人在办international check in,我没有托运行李,只得一只背包,迅速地check in完毕,买到母亲要的东西,还有很多时间。坐在闸口无所适从,只得拿出纸笔,又不知该记点什么好。

  初冬的基督城,阳光却很好,从巨大的落地玻璃望出去,飞机一架一架凌空而起,我总是不能看的,一看就会心生恐惧。

  关于旅程,实在了无新意,十多个钟头不知怎样熬过。有个女孩用中文问我借书,我一句不行刚到嘴边又咽下,因为那是本临走前随手拿的《蔷薇岛屿》。那样阳光的女子,不会喜欢。可是终没有拒绝。良久之后才问她要不要看,我小心翼翼地说,你大约不会喜欢这种风格吧。她拿去一看书名:呵,安妮宝贝啊。大约不忍拂我面子,还是取去了,很快又还了给我,不好意思地说,我看不懂她的书。其实我知道,她的确是不喜欢的。

  下飞机前,问她转机去哪。答曰北京。于是结伴同行。

  新加坡机场一向众口交誉,购物品种十分齐全,饮食上网应有尽有,连吸烟区都宽敞明亮。她买下一堆化妆品做礼物,全部美金付账,眼都不眨一下,叫人惊讶之余又有羡慕。剩下的时间无事可做只得聊天,没想到十分投缘,停不下嘴,几个钟头眨眼就过。再次上了飞机,换过座位便开始沉睡,居然睡了四个小时,实在幸福。

  搬家的确是件体力活,小小折腾一会儿居然累得半死。看来我真的老了。
 
  唯一值得庆幸的事大约是,留下的幸好是我而不是Jessie,否则据我估计她看到房间就会立刻气绝。空的三间房至少有两间不能叫房间,得叫仓库。原先定好的房间里堆满了将搬走的室友们的家具,无奈之下我只得先在另一间房里暂住。不过,很幸福的是这间房比我的房间要好,采光尤佳。为了避免住上两天就会舍不得搬,我连箱子都没有开,只理了理床。
 
  新的房子离学校更近了,离钟楼也近,整点时能听到悠长的钟声。
 
  淡淡的阳光,沉静的空气,偶尔凉爽的小风,有海鸥呼啦啦地扑腾着翅膀飞过窗外。直到这时才我觉出了些夏天的味道。
 
  达尼丁的夏天的确是奇怪的,白天冗长得不像样子。总是不到五点天就亮了,要一直到晚上十点才会完全黑透。
 
  闷了整个下午的城市,傍晚时分终于飘了些许的小雨,从窗口能看到彩虹。并不长,颜色到还齐全。欣喜得像孩子一般奔到窗前微笑,凝神看着。只可惜再怎么凝神它也渐渐散了。
 
 
  也许Jessie是对的,我大概真是一个需要时刻被照顾着的懒人。平日里叫着自立自强,可一赶上现实生活,那些豪言壮语就立刻触礁身亡。
 
  房东开心地出门度假去了,留下我独自面对这个烂摊子。电话线过两天就会卡掉,一个半月不能长时间上网,这真是个考验。还有电,也得我自己申请,这个可恶的世界啊。怒了。我想回家。
 
  半夜的时候,饿得发昏,才想起家里没有油,我的那瓶搬家时不知被谁顺手牵羊拿走了。只好用微波炉煮方便面吃。摸黑从房间走到客厅却头疼地想起还不知道客厅灯的开关在哪儿。烧水时又发现,水壶是漏的,烧壶水能喝到一半就算好了,桌上还得垫上抹布。
 
  学校的方向有人在放烟火,关了灯才看见。从客厅里望过去,小小一朵,幽蓝幽蓝的,一会又绽成桃红。砰砰的响,连地板都有些震动——呵呵,也许是我的错觉。
 
  边往房间走边奇怪着为什么有人放烟火。好久之后才发现已经过了十二点。呵,已经是2004年了呢。
 
  没有许愿,就这么平平淡淡地在一碗半生不熟的泡面里送走了多灾多难的2003。
 
  没人祝我新年快乐,只能照照镜子对自己说,Jo, happy new year.

  又是一个冷清的节日。南半球的温暖阳光让人感觉不到任何圣诞节的意境,长长的暑假放得让人终日都是懒洋洋的。妈妈姐姐以及所有的同学无一例外张口就问:“你那边很热闹吧!”多么叫人寂寞的问题。那厢国人以为你活得滋滋润润润,这边洋人又以为圣诞应该合家团圆。对着电话苦笑一下,我,又该去哪儿与谁团圆呢……

  所有的好朋友都回国去了,飞飞和保保,甚至连Jessie这个好几年没回国的都回去了。独独剩下我一个。窝在家中已经许久,囤积了很多蔬果,闷着头读小说,偶尔写些不知所谓的文字。有时想想,其实日子也不是不可以就这样过下去的,只是不能过一辈子。那么,不这样过的时候又该如何呢?想不出别的生活方式。
  偶然在某文学网站看到一个女孩的签名:“只要给我一台可以上网的电脑,我就可以乖乖的,绝不吵闹。” 我不能肯定这样与世隔绝的疏离生活是否已成了现代都市人的某种特定状态,不过至少我自己正过着如此的生活。短短一句话引来无限怅惘,干脆关了电脑独自上街。
  圣诞节前的街道尚余不少购物人群,拎着大包小包,看上去兴高采烈乐此不疲。我只能对着橱窗里的自己微笑,若我学不会享受如此的生活,就注定无法像他们一样快乐。
  尴尬的是迎面遇上了旧同学与他的朋友——独自一人碰上半生不熟的朋友其实是件颇为难的事,往往不知该说些什么,不说话又显得太冷漠。脑子里瞬间考虑了一番,还是决定避开,无奈被对方发现了,只得客气地打招呼,交谈了两句随即分开。临走他不经意地说,“有时间一起喝茶。”我隔着重重人影颔首回答,可是心里知道这个“有时间”其实不会到来。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与人们的友谊开始止于淡如水的君子之交,有雾里看花的朦胧,可惜并不怎么美。出国以后,中国人骨血里的独善其身性格不但没有让我们团结起来,反而拉远了彼此间的距离,知心的朋友着实难寻。对于所有不沾烟酒嫖赌的人来说,日子不是不寂寞的。

  路过Acquisitions时没有犹豫地走了进去。一直喜欢这间卖日用品的店铺,在奥克兰的时候会常常逛。喜欢里面的木质挂钟和其他用品,尤其喜欢它的陶瓷餐具,都绘有简单或繁复的彩色花纹,张扬或复古的样式,精致而不花哨,整整齐齐地摆满一条长柜,贵得让人咋舌,但的确赏心悦目。口袋里宽裕的时候也会买一两件,用来盛饭,是生活里简单而易得的享受。即使不买东西,在里面转上一圈亦觉得十分开心。寄给保保的生日礼物里也有在这儿买的磁石,小小一块,刻着漂亮的文字,Friends are the family we choose for ourselves.
  习惯地走去Nova Café小坐片刻。途经电影院,看到墙上挂着Love Actually的海报,Hugh Grant的新片。这个气质卓越的英国男人,笑时已藏不住眼角的皱褶,唇旁也印有深深的法令纹,却依然帅得令人吃惊。不得不叹,时光对某些人的确是宽容的,不仅没有带走什么,反而留下了很多财富。聪慧及成熟,这是岁月的礼物。海报上印有短促有力的句子, Love Actually is All Around. 我微微笑起来,买了周末的电影票。就算感受一下属于别人的爱也好。

  19号收到保保从香港寄来的圣诞礼物,满满一大包,邮费贵得惊人。抱在怀里抚摸了良久终于还是小心翼翼地撕开来,哗哗地掉出十几只水性笔和一大摞再生纸笔记本,全是muji的,她甚至连漂亮的纸袋都寄了给我。微笑,保保一向是细致入微的,不像我,永远马马虎虎得过且过,给她的生日礼物几乎拖了整个月才寄出去。邮包里附有简单的信,写在很漂亮的信笺上,事无巨细都交待的清清楚楚,让我忍俊不禁笑意连连。上网看muji的站点,虽然是日文站点,依然可以浏览产品图片。“无印良品”,这个清爽的日本店一向都是如此简单整洁,一如它的名字,仿佛理所应当地渗透着生活的本来面目,有漂亮的日本风格服饰与化妆品,文具看起来分外干净舒服。保保在信里提起希望能有机会和我一起逛muji,于是放下信纸歪着头想像了一下与她一同走在香港街头的情形,忍不住莞尔。在香港的她和在达尼丁的她应该是完全不同的吧。

  圣诞节的中午接到老妈的电话,两个人絮絮叨叨地聊了许久才挂。上网查邮件,收件箱里有好几封。突然感觉到了幸福,至少还有人真心关心着我。一封封邮件仔细读完,躺到床上又摸出保保的那封信,翻了太多次,纸的边角已有明显的折痕。从“你最近过得怎样呀……”开始第N次重温,依然觉得开心,依然读一句笑一会儿,看完最后那句miss you,我把信收起来,翻个身对着墙壁,小心地擦干了快流出来的眼泪。

  放假四周,距开学尚有不到一百天,离回国约有七个月。太阳晒得窗帘发黑,楼下的洋人喜欢放一首每句都带一个fucker的歌,窗外的天空很蓝。不知从何时开始远处山腰上的橙色树林已转为翠绿,郁郁葱葱。阳光透过窗帘间的罅隙漏进房间,细细的一条,直直落下砸得粉碎。我坐在朝北的窗前眺望,仿佛一切都已尘埃落定。

  看了很多小说和VCD,在别人都穿着短袖的季节里依然披着棉袄蜗居在自己的房间。开始陷入周期性的懒惰期,没有码字的欲望,数篇开了头就写不下去的小说,看来又会变成历史巨坑。唯一一篇童话,投到榕树某个征童话稿的社区,被推荐,没有点击率;恐惧投到另一社区,被推荐,依然没有点击率。笑,也许我真的不适合写东西,我本不是文人。
  读鬼故事,被自己吓得一惊一诈;看喜剧,居然哭得糊涂一塌。一天一餐两天一宿的生活居然没有让我迅速地消瘦下去,反而看起来又多了几两肉。整个星期没有出门,外面的世界已然陌生。近三周未开手机,短信可能已经暴满……不想管。其实不是不想开,只是忘了充电器在哪儿……
  下载了N多的Mp3,无论好坏,无论歌手,通通一次性下载下来,无聊时一首接一首的听;在各个BBS串来串去,窝在数字生活灌水灌到全坛第一并暂无被超过的危险……

  过来新城市已近一年,实在惊讶于自己还在怀念奥克兰的一切。我本不应是如此放不开的人。我知道,那些快乐都是真的存在过,那些悲伤也从来不假,可是过去了,就真的是过去了。偶尔想念不该想念的某个人,心里怀着一点怅惘,为自己酝酿一点悲伤的情绪,然后在有美食当前的时候将它们抛到九霄云外。久而久之条件反射,饿肚子的时候唠骚也就特别多。心情不好时就写一些离奇的故事,用尽量平淡的语气,总有个倒霉而悲惨的结局,结果被人投诉说我是写女性悲剧的偏执狂。笑。其实自己也搞不懂为什么写出来的总是这样的故事,完全与初衷相背。

  室友们每日都在忙里忙外,打工、读暑期班、外出旅游,甚至回奥克兰玩,只有我一个人整天窝在家中独自苍白。所以常常在出去倒水吃东西的时候被他们鄙视:Jo你怎么不出去玩玩?Jo我又好几天都没见到你?Jo你在打工吗?Jo你怎么还在上网?如此一来渐渐变得不敢出去,一次性倒很多很多杯水回房间,饼干面包全拎进来,水果在床头的书架上摆满整整一排……
  心血来潮跑去图书馆借书,扎着简单的马尾辫,素着一张脸,穿宽大的灰色方格衬衫和牛仔裤,走整整四条街愣是一个人都没碰上。偶尔与衣着光鲜的男孩女孩们擦肩而过,被他们辛辣的青春气息逼得不能呼吸。再看看我自己,老得就像上上个世纪的木乃伊。其实算算,我也才二十。我想我大概亦属于小青笔下的那某种半身不遂的病患,外半边遂得很,里半边一直不遂。

  房间的窗,正对着一片大草坪,一直有很多人来打棒球。远一点还有四个网球场和一个篮球场。楼下的洋人学生一放假就开始疯狂,整天开着巨大的音响放那首每句都带一个fucker的歌。双双对对地出游,车子的排气口往往是改装过的,一启动就发出震耳欲聋的轰鸣。
  有女孩子三三两两地从窗前经过,大声笑闹,肆无忌惮地彼此开着玩笑。
  我只能无奈地拉紧窗帘,继续独自苍白。

  又熬一宿,码这篇字码到清晨六点,刚要躺下,楼下的情侣却如早起的鸟儿一般开始在我窗下拌嘴,其情绪之激动简直让人叹为观止。紧闭窗门依然无用,无奈之下只得放弃了睡觉的打算。吵了半天,女孩子终于哽咽着说,I love you so much.于是窃喜,算准这场闹剧终于近了尾声。声音渐渐落了下去,转身开窗透气瞥到窗下相拥的两个人影,忙移开了视线。呵呵,非礼勿视。
  拨拨窗旁的风铃,灿然一笑。其实,这样的生活也未尝不好。有人说,我爱你;有人可以拥在怀里。我的生活是否也曾这样……
  天空蓝得不像健康的颜色,这个世界病得不轻,我也是。

  写于某个肚子饿得叽哩咕噜家里却已弹尽粮绝的奈何天,伤怀日,抓狂时。

  六月底,已经快进入深冬。寒冷的空气极不可爱,让我提不起劲做任何事情。我怀念奥克兰的温暖。
 
  期末考试终于结束了。我终于也算是在新城市扎下了根。
 
  第一学期无知无觉的一晃而过,算一算我到达尼丁居然只有短短三个月,可是混混沌沌地过下来,感觉上似乎已有几十个世纪。这沉闷的生活,已经把我磨练得麻木不仁。
 
  不想学习,每天只是在家、教室、图书馆(上网,不是学习)三点一线地过活。在家的时候窝在房间不停读小说,甚至在离考试三个礼拜之前的周末独自一人坐大巴去基督城短途旅行了一趟。三个月未摸书本,居然还无耻地安慰自己:还有时间还有时间。直到开始放试前假了才突然惶恐起来:糟,那些什么细菌病毒,什么亲核取代反应,好象从未在大脑皮层中出现过一样,溜得一干二净。这才开始有一点紧迫感,着手复习。于是咖啡被当成水,一杯接一杯地灌下去。通常是两天睡一觉,一觉只得十个小时,黑眼圈深得比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更可怕。由于睡眠时间不规律,常常是身体疲乏眼睛干涩却怎么也睡不着,只好大把地吃安眠药。进食时间也乱七八糟,整个消化系统开始紊乱,许久不再发作的胃痛也频频来访,阿司匹林成了口袋里的常客。我本不是如此依赖药物的人,明知如此糟蹋自己的身体是不智之举,但往往纵容自己的欲望,再重复安慰自己:考完试一定戒药!
 
  从小就对考试有莫名恐惧,无论大考小考通通紧张得发抖,到现在也没能习惯过来。这大概也是没有经历过高三生活之人的通病,还没有练成所谓的“应试神功”。
 
  本是无梦之人,可以一年睡三百六十五觉一个梦都不做,偏偏是一到考试前一天晚上就会猛发梦。还净是做些离奇古怪的梦,梦到睡过头或遇事故无法准时进考场什么的就不用说了——几乎是次次都做。有时也做些毫无关联的梦,比如童年时在外婆家遇溺;上幼儿园时被老师骂;与妈妈一起逛街时走失回不了家;和男朋友吵架分手……几乎是什么恐怖就梦到什么,几百年前的沉年旧事也拿出来回忆一番。醒来时一额的冷汗,还是照常去考试。记忆中应该是从没缺过考的。而这次,幸运的,考试前的噩梦居然被我避了过去,因为三科考试的前一晚都没怎么睡觉,最多是小憩片刻又起来读书。觉都不睡,梦就失去了存在的依托。
 
  夸张的是考第二科化学时,六月十三日星期五(又是十三号又是星期五,被老师们狠狠的提出来讲了好几次,末了还必加一句”good luck”,生怕我们不知道这一天会有多倒霉……可恶!),早上九点半开考,前一天晚上复习到三点的时候我想:还是盹一会儿吧,不然明天考着考着睡着了就太夸张。于是合衣躺到床上去。闹钟定在七点半,响起来的时候我将它从桌上扯过来一把塞到枕头下去,脑子里根本没有考试的概念,几乎在零点零一秒之后就立刻重新会周公了。清醒过来之后猛地从床上跳起来开始在桌子上乱翻:完了!我的钟呢?几点了?死定了!一定误了考试时间……手足无措地发了两分钟神经才想起来钟在枕头下面,找出来一看:八点半……当下心里第一个念头竟是:糟,不会已经是晚上八点半吧……
 
  这样可怕,搞得考生物时已不敢睡觉,生怕错过时间,读笔记读到早上直接跑去考了试。晚上回到家里倒头睡了十七个小时。
 
  如此这般过了十几天,整个人已面目全非、看上去几乎不成人形,照镜子的时候发现了深深的抬头纹,肤色灰暗头发干枯,连从未光顾过我脸上的小痘痘都开始出现,尤其让我惊讶的是眼神居然毫无光泽,不禁心下大骇:老天,镜子里这老太婆是谁人……痛定思痛,扔掉所有的药开始疯狂补眠,有天竟一口气睡到了下午四点,害得我那好心的老东老太太跑进来看了我两三次,怕我生病。
 
  无论如何,这样受尽折磨的三百三十六个小时已经过去了。尘埃落定之后才发现,其实受这么多苦意义并不大,并没有觉得这两周读多了多少东西,多拣了几分。大概是这样了,做的时候认为很有意义非做不可的事情,一旦过去了又觉得不过是自己痴傻。就好像现在回想起小学的时候,为一个期中考试忙得焦头烂额乱七八糟,考得不好竟哭了又哭,就怕老妈生气。多不可思议……

  
  终于轻松下来了,许久不见的老友约我逛街,逛到卖工艺品的小店时我忍不住对她重复已经说过几百遍的话:“我还是喜欢木头的东西,虽然冬天很容易发霉。”她看着我半天若有所思,说:“那多好,正好和你一起发霉。反正你也是天天孵在家里。”这死女人……虽然我嘴上还要拼死反驳说:我哪有!心里却默认——我对生活的确已经毫无激情。看起来每天都是忙忙碌碌,可实际上都是在无事忙,没有参加任何有意义的社交活动,朋友圈子毫无扩充迹象,对四周男生们投来的好奇眼光熟视无睹,每天面无表情地晃来晃去,甚至被人狂骂是同性恋、自闭儿(此人还是我好朋友,由此可见朋友的确是不比爱情可靠多少的……)。只能承认对不起大家,让准备看好戏的同志们失望了,我实在是没有办法接受那些留着汗毛却硬要说是胡子的毛头小子们……爱情这东西在我这里实在没有什么幻想余地。唯一的精神寄托只是小说,算一算三个月里读了近百本,几乎是一天一本。
 
  这样子慢慢就真的陷入自闭,不愿与人交谈,把自己收得很紧。不再像在奥克兰时那样与朋友出外吃饭聊天看电影。下了课往往是上一会儿网就立刻回家。
 
  房间里太安静,逼得我不停与自己讲话(精神分裂第一步……)。独自一人离群索居,逍遥自得也不是没有后遗症的,见不到其他人的时候只能照照镜子看看自己,看得次数太多渐渐觉得自己面目可憎,自己都讨厌自己。
 
  三个月里唯一的收获可能是按每月一篇的进度写了三个故事,无论好坏总算是记录下了一点心情。
 
  日子这东西很奇怪,别人的似乎都是丰富多采,可是一到我手里就变得着实无聊。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最讨厌元旦,因为当你发现过完了这一年的第一天已经可以一眼望见整年剩下的三百六十四天都会如此这般无聊沉闷没有噱头,心里不是不丧气的。日子过得太繁杂势必会很辛苦,然而太平淡也未尝不是一种可怕,一天一天这样没有意义地做着同样的事情,今天是昨天的重复,明天是今天的翻版,毫无新意。每天早晨睁开眼睛心里总是很恐惧:完了,又是与昨天没有不同的二十四个小时……
  
  这怎么可能老得不快。
 
  一个人在国外混了了这么好几年,总以为自己已经很老很老,老得就快尘归尘土归土了,结果仔细一想居然还不到二十,顿时万念惧灰。太可怕了,如此这般辛苦地活了这么长时间却还不到正常人生的三分之一。真怕剩余的几十年都要如此过下去。更让人绝望的是那种倦倦的感觉,明知这生活不能再这样继续下去了,可是又提不劲去改变什么。也可能是这个样子过了太久,一时间不知从何改起。我是那种一懒起来无人可及的人,生活习惯不是改不了而是根本不想改,太费劲了。连老妈都说我是天下头号懒虫。
 
  再这样闷在家里只怕要长虫了。也许是时候找个新男朋友了,有个人可以想念的话,时间大概会比较好混。或者找份工打,打发时间都好。又或者干脆拟一个新的旅行计划,去一趟Queenstown也好,听说六月是它最美的季节,独自上路,也许旅途中会有奇遇。
 
 
  不管怎样坐在家里是不会有新鲜的事情发生的。自己一味沉沦也是白搭,没有人会主动来拯救我发霉的灵魂。总而言之,生活中充满失望,没有人会对我的快乐负责——快乐这东西本来就少,想要的话还是只得自己去寻找。
 
  一切都需努力。
 
  好了,再继续这样唠叨下去只怕真的有点像老太婆了,我还是应该适当控制自己的倾诉欲望,以免惹人讨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