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去考试了

就快去考试了。

勉强吃了几口饭。肚子很饿,但是一闻到食物的味道就想吐。

哈哈哈,如此下去,我的减肥计划终于可以成功实行。

我的胸口凉凉的一片。左胸空荡荡的。

我不敢低头看。

我怕那里有一个洞。

细节之美

  来到DND之后,每每听见别人说:“这小破地方,连Mall都只有一间。”便觉得可笑。其实是不止一间的,只不过人们对于眼睛直观上看到的物体往往有先入为主的观念,不愿再动脑子去思量,甚至不愿再仔细看上第二眼。

不过话说回来,比起Meridian Mall来说,Golden Center Mall的确就像一个依附于母亲的孩子,门开得小小的,连上面的Golden Center两个字都是小小的,毫不引人注意。但它们的确是分开的两间商场。所有权分得很开,职责亦分得很开。

上个星期六,两点半休息时,我跑去停车场抽烟。电梯旁的自动门坏了,一直发出哔哔声。我抽完烟下去对Hayley说了,她发短信给Steve(我们的代班经理)让他去看。过几分钟,Steve回来了。Hayley问他有没有修好那个门。他说没有。问他为什么,他笑笑说:”That’s Meridian’s door.”由此可知,有些事物洋人是分得很开的。中国的俗话说:事不关己,己不劳心。在洋人身上一样适用。

其实我想说的全不是这些,我想说的是一个流浪汉。我第一次遇见他,便是在Golden Center Mall的Food Court。

他第一次出现在Food Court大约是开学不久后的一个周六。我去干活,Hayley问我有没有看见那个流浪汉(她原话用的是homeless man,而不是beggar,这让我觉得有些洋妞还是可爱的)。她告诉我,某店的店主“苹果”最近很苦恼,因为这个流浪汉常常去她的店子吃东西。

起初我的确有些同情Apple。倒不是因为那个流浪汉本身。而是由于其他店子的人都抱着看好戏的心态对待这事。这让我颇有些不爽。

我并不敢多看他,因为怕他觉得不好受。他的头发已经是雪白的了,衣服是尽量穿得十分整齐的了,但上面难免染着各种水洗不去的污渍。吃的是普通的西点,喝杯咖啡。有时我收拾桌椅时经过他的身边,他会对我微笑。

可是第二天我一去就听说Apple已经向总管投诉过了,说他严重影响了她的生意。这让我对Apple的印象又一次严重打折——她总是在抱怨的,抱怨所有的一切。碗碟送得晚了,她抱怨说我懒;碗碟送得快了,她抱怨我不给她时间清洗。有时候端着装满碗碟的沉重大桶站在她店门口,她却久久对我视而不见,任我在那里站到腰酸腿软才拿空桶给我换。总之。做什么都是错。其实我又不是只帮她一家做事,她却总端着架子,一付高高在上的嘴脸。

她投诉过后,总管又一级一级的向下传达命令,说他再来时,一定不能让他逗留超过一个小时。所以第二天Steve一见他来了,就频繁的过来检查,甚至在他待到四十五分钟时,对小开说:如果他再待超过十五分钟,你就去提醒他该走了。因为我已经告诉过他他不能在这里待超过一个小时的。

小开没听清他说什么(也许他也在怀疑其真实性,因为洋人在这方面一般来说都是十分宽容的),他又把原话重复了一遍。我早已听清了,可是不想理他,有些恼怒的跑去后面洗托盘。出来时,小开对我说:“我还以为是什么大事呢。其实人家根本就不用我提醒,到点自己就走了。他只是无家可归而已,又不是不要脸。而且根本都没影响她什么。你说她有什么可投诉的?”

此后,他每个周末都去吃东西。每次都是自己付钱。每次都吃得很慢,但是吃得很干净。而且从不影响其他人进食,他只是安静地待在角落里吃他的东西,从不四处乱走,身上也并没有异味。离开之后他坐过的桌子,椅子,附近的地板全都收拾得干干净净,一点食物残渣都不会有,甚至连碗碟都替我送回去,完全不用我帮他收拾,从头到尾就好像他没去过一样。让我颇为感动。

然而有些受过教育的洋人甚至华人,去吃东西,就像商场里的食物不要钱一样,一去就是一大帮,喧哗吵闹,拼几张桌子不说,走了以后满桌残渣,地板上全是汤汤水水之类的,就更不要提那些铺天盖地的面条、饭粒及酱汁了。每次一看见就心生恐惧,疑心自己会累死在这破商场里。

再后来常常会在街上看见他。骑辆小破单车,车上满缚他的“行李”。悠然的在自行车道上骑着。表情看来甚至十分惬意。

我往往感动于这样的细节之美。所以我常说,会替他人着想的人,总能在第一时间博得我的好感。然而这世上以貌取人的人,还是太多太多。

oh yeah~~看博之前必须知道~~

为了大家看博容易,现在把偶所有的正号与马甲统统报一遍。(其实我也不知道哪个是正号了)

2001年年中在DC的注册名是blue_moon,所以那个时候认识的网友至今全部称呼我为“月亮”。

2002年年中去数字和纸韵,改叫“七月”,一直叫到今天。

2005年上半年到了万米,叫echo。去万米的人一般都只知道这个,并且至今为止机率百分之百的在我面前读错这个字。

2005年年中,嘉B和超B闲来无事狂叫我的名字,小JoJo终于被发扬光大(这个Jo必须念“旧”音,而且后面一个必须读重声,否则听起来很像小舅舅)。其实我的英文名就叫Jo而已。

2005年下半年看了“热带雨林的暴笑生活”,在MSN上改名叫“阿布大大”。

2006年年初,害羞家庭正式面世,所有害羞成员都亲切地称呼我为JoB。

2006年四月下旬,打QQ音速想不到好名字,就信手拈了“午夜飞行”。同期注册歪酷,所以歪酷的发表名称也叫“午夜飞行”。

所以,一般来说出现在这个博的人名里,月亮=七月=阿布=午夜飞行=小JoJo=JoB=echo=我。

好了,交待完毕。看完千万别吐血……

小王子

小王子说:“有一天,我看见过四十三次日落。”

过一会儿,他又补充:“你知道,当人们感到非常苦闷时,总是喜欢日落的。”

“一天四十三次,你怎么会这么苦闷?”

今天我写了六篇日志。当我感到非常抑郁时,总是喜欢疯狂更新blog的。

我在三点躺下。又在三点半辗转地爬起来。

夜半时分总是很悲哀。

Snoopy说:“人们半夜和早晨对同一件事情的看法总是不一样的。”

然而于我而言,都是一样的。无论何时何地。

桑B太可了

  今天阿布大大和桑B一起复习数学。后天要考试啰。

  桑B算出一题的答案,问阿布大大:“答案是十分之十一吗?”

  阿布大大看一看答案说:“嗯,是啊,答案是1.1秒。”

  只见桑B不解地抓抓头:“1.1秒啊?”然后低头按计算器:“11除以10……真的是1.1耶……”

  阿布大大在一旁口吐白沫绝倒在地……
  此事必须有后续……

  桑B以非常敬业的态度继续做考卷。

  有一题要画圆。

  桑B说:“太好了,我有圆规!”

  阿布大大再一次口吐白沫绝倒在地……
  后续还有后后续……

  桑B再一次以非常敬业的态度继续做考卷。

  有一题要用尺……

  桑B四处寻找一番,无果。然后擦擦汗说:“完了,桑桑找不到尺了。桑桑是无耻(尺)的人……”

  阿布大大又一次口吐白沫绝倒在地……

 

  桑桑走之前,邱B冲进来大笑三声。问阿布大大:“JoB,你知道什么是城市向下数吗?”

  阿布大大一脸茫然:“说些屎……”(此句为邱B名言。)

  邱B边笑边说:“给你点提示吧,你知道什么是城市新世界吗?”

  阿布大大:“这个知道,不就是City New World吗。”(New World是新西兰超市名称,前面加city表示是在市中心的那个超市。)

  邱B又问:“那你知道什么是花园新世界吗?”

  阿布大大无语:“不就是Garden New World,这有什么悬念可言。”(前面加Garden,表示是在市立公园旁的那个超市。)

  邱B大笑:“这下你知道什么是城市向下数了吧。”

  阿布大大吐血:“难道是City Countdown?”(Countdown也是超市名。)

  邱B狂笑:“那你知道什么是南城羊毛值吗?”

  阿布大大再次吐血:“滚,别告诉我是South Woolworth。”(Woolworth还是超市名。South表明是在城南的超市。)

  邱B作#233状狂点头,然后指着桑B总结道:“这都是今晚吃饭时桑B说的……”

  阿布大大狂吐血……

天气好

昨夜很冷,下了好一阵子冰雹。今天天气竟意外地放晴了。房间里到处都是明晃晃的阳光。

天气好的时候,我的心情总会好一些。

洗完自己,然后把被套枕套床单全拿去洗。希望洗完不要又阴天。

昨天Food Court忙到死,三点过了才有时间休息,吃东西,又超时做到四点才马马虎虎搞定,留小开收拾剩下的一切。回家后就再没有吃过东西。

现在时间下午三点十分。我突然想喝豆腐脑。

不过,还是不要想无谓的人与物了。乖乖煮面喂饱自己。肚子饱的时候,人才比较开朗。

其实想一想,人的喜怒哀乐不过是由脑下垂体分泌的化学物质控制。我要努力控制它们,而不能让他们反控制。

记忆

  不可否认的,我的记忆一向是十分有选择性的,对于某些人与事,感觉特别敏锐,而对另一些则特别善于遗忘。

  生活的细节往往杂乱无章,东西放在哪里,刚刚说过什么话题,我总记不清。用飞的话来说,就是对生活上的小事从来不上心。

  今天下午打工时,将要拿去洗的托盘都扔到后面房间的水池里,拧开水喉我便回去工作了。过了好一会儿,小开突然跑出来问:谁忘关水龙头了?我大呼一声:“OMG!”冲进去,小房间里早已经泛滥成灾。

  和邱B、野B一起看圣斗士。往往惊异于他们的记忆力,他们甚至记得某个圣斗士的名字与招数,由谁打败的,用的什么办法,而且都是脱口而出无需思考。而我却只能张口结舌地看着他们,老实地说:我忘了。

  但可怕的是回忆仍可追溯到童年十分琐碎的往事,例如小学时与朋友在回家路上的小商店买零售,撕袋子时太用力了,东西撒了一地,立马放声大哭,小食店的老板见状又送我一袋新的。又或者N年前吃过的某物,味道依然记忆犹新,只不过具体在哪里吃的,和什么人一起,恕我实在没有任何线索。

  前段时间保e在MSN上对说,我在拍拖呢。和Alex君。

  我一脸茫然地坐在电脑前搜肠刮肚。我说,我认识好多Alex哦。

  她说,我们都认识的也有好多吗?

  我这边却依然毫无头绪,只依稀记得是有这么一个人的,但具体形象如何……没有任何印象。

  后来保e回来DND,我们再聊天时,我懊恼自己还是记不起Alex是如何模样。保e说:有天我们去看电影,他非跟去不可,看完就头也不回地走了。很搞笑的。不过不记得就不记得吧,没什么所谓。

  可是电光火石间,我的记忆又回来了。就那么突然地想起了那颗卷毛脑袋和一脸坏笑。

  我想我的记忆还是十分忠诚的,虽然往往无法一击即中,但至少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它不会耍我太久。换句话说,它需要引导,只要引头一出来,后面的回忆就像抽丝剥茧般,一发不可收拾。只是它的自我保护意识太强,在我脑子里来去自如,往往不由我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