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6/2007 | Day One: In Shanghai

  因为我回去,圈特地请了两天假从深圳飞去上海看我。

  出关以后照例看到一群人举着牌子等在那里——当然,依然没我什么事儿。迅速地存了行李,买了电话卡,打回NZ报平安,没人接,一直到进voice mail,扣了六块多,nnd;打给老妈,被她挂电话——她看到号码以为是股票经济,nnd again;打给圈的时候已经快哭了,再不接我就好去死了,幸好只响了两声圈就接了。我的声音很哑,不知道有没吓到她。

  按圈的指示坐磁悬浮去龙阳路,在地铁出口等她。买了杂志四本,可乐一瓶,火机一个。抽了一支烟,喝了半支可乐。终于从长时间的飞行中挣脱出来,似捡回一条小命。

  我那么胖,那么累,那么脏的见到圈,一定肯吓坏了她。不过让人欣慰的是,我回武汉以后就瘦了——每天都好像洗桑拿一样,流汗像淌水,能不瘦么(请用悲愤中带点窃喜的语气来读#109)。

  坐地铁去圈住的旅馆洗澡,按照惯例丢三落四——走的时候把牙刷扔在旅馆了。

  再然后,就是“万水千山走遍”去到小悠家里看睿睿。小悠逃了半天班跑出来会我们,带我们去吃很好吃的过桥米线。如果再去上海,非缠住小悠不放,定要回去再吃过才行。

  到小悠家的时候睿大人在午睡,在小悠的带领下我和圈跑进房间研究她的睡容,真是憨态可掬啊。小JoJo一见到就感动得泪奔T-T。甚至重燃了对幼儿的喜爱之情。

  跟小悠和圈聊了很久,一直聊到睿宝醒来,中间喝了N多水,吃了N多西瓜——几年没吃西瓜了,渴着劲儿狂吃,不过究竟不是猪,吃了半个就撑得不行。

  奇的是睿大人倒一点儿也不认生,居然肯让小JoJo抱,搂在怀里似粉嫩鲜活的一小块肉肉,咧开嘴笑嘻嘻的,又乖又讨人喜欢。真是好稀饭她啊。

  把在CHCH买的NICI小羊拿给她玩,开始时被她嫌弃,要抱旧玩具,过一会儿也许是发现帽子可以戴上也可以脱下来,所以新奇了一会儿,大约有了点感情,也抱去和其他娃娃排排坐,可惜因为小羊腿太软坐不好,又被她嫌弃,皱着小眉头走开了,哈哈哈,又爱娇又有个性,还主动地又是弹琴给又是表演小美女吃西瓜的。555555555555~~~写一写我就好想抱抱她呀~~>_<~~好在当时给睿大人照了许多照片,回到NZ以后没事就拿出来翻看,倒也美滋滋的。

  后来据小悠说,睿大人大热天的要抱着小羊才肯睡,嘿嘿,这给小JoJo美的。过了一段时间,某人看小JoJo也喜欢那羊,遂买了一只做生日礼物送上。所以现在小JoJo和睿大人一样,都是抱着小羊睡。当然,这是后话。

  老妈因为早上没接着我的电话,懊恼了许久,据说还哭了一场——我可爱的老妈。下午再打回去时她已又气又急,骂我一顿。可怜的小JoJo,又不是我没打电话,她自己挂了,难道也是我的错,555。

  国内班机晚点的出了名的,貌似如果哪次不晚点就会有人赶掉飞机一样。这晚点的惯例我也略知一二,不过没想到可以晚到夸张的地步。和圈吃完饭一起奔到机场时还有许多时间,某闸口已经围满了人,又吵又嚷,是因为某航班因故取消了,汗。登机牌上的一长列飞行时间表里只能看到寥寥可数的几个写着准点。小JoJo的飞机也依照国内惯例往后延迟了,据说是因为要打扫机舱,呵呵,还真是什么原因都有。

  本来应该10点前到武汉的航班,最后磨磨蹭蹭地终于让小JoJo在11点半左右见到了老妈——据说这已算是挺准时了。让人抓狂的是,吴伯伯怕我在机场等,9点不到已经拉了全家到机场候着,整整等了3个小时,真真让人欲哭无泪——明明和老妈说了正常起飞的话10点到武汉,只会晚不会早,她还是传达信息错误。

  圈回深圳的飞机比我迟一点起飞,但她居然1点半才进家门。比起她我也应该知足,所以保持形象,不骂机场了,更何况骂也没用。

  Day One的最后一点时间,回家的路上被老妈和姨父拉着去路边小店吃宵夜,嘿嘿,啥也不说了,武汉的小吃就是好吃——请想像一下小JoJo握拳泪奔的样子。

  (真抱歉过了这么久才填完这个大坑#17,暂时置顶一段时间吧。)

Begin of the Journey

  因为时差的关系,在新加坡登机时,已经将近新西兰时间6月25号清晨五点。累,困,渴——因此对愚蠢之人的忍耐力到达负数。一个个理所当然的将金属物件放在身上,过了安检,警铃响起才从口袋里拿出来。整整十分钟,几乎没有任何人是无警报过关。难道要让我相信所有人都在身体的某个部位安置了螺丝钉?

  困,很困。这样熬夜时于已经习惯早起早睡的我来说实在是一种煎熬。

  等飞机时在机场的酒吧旁听到非常轻柔的《卡门》钢琴演奏版,让原本在看小说的我倾耳聆听了半晌。很美,声音之轻仿佛时断时续,然而因为旋律实在太耳熟能详,所以反而更吸引人去仔细听。

  脚因为久坐而水肿,因此连平时穿上正合脚的布鞋也开始磨脚,不穿袜子就生疼。然而穿上袜子又增大了脚的体积,反而更加严重地阻碍了血液循环。这真是让人难以抉择的困难。

偶滴神啊~~(爆笑强帖,慎入)

  昨天做exhibition piece的时候,Candy一直在网上看今年高考的零分作文,看到兴致高昂时还念给我和Vivienne听。三个女人不计形象地笑得前仰后合——主要是没法儿注意形象,实在是太搞了。

  偶滴神啊~~现在的小孩子们真是太有才啦,小JoJo很是喜欢,发上来博大家一笑。8过,考虑到内容太劲爆,心脏不好的人还是慎入为上。小JoJo满地打滚ing……

  个人认为,最牛的题目出自湖南卷——连我也觉得完全无从下手,我一点也不觉得为高考奋斗了三年的学生们会觉得自己的生活是诗意的生活,摆明就是让人说谎;最牛的学生是湖北人,让我晕死一万遍。两湖(湖南湖北)的题目一向难啊,把两湖的考生都逼疯了,都被逼成了“两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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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挑战底线

  不知是怎样修炼成如今这样刻薄的个性,牙尖嘴利,一不小心就戳到他人痛处。只能尽量小心注意,不要得理不饶人,随时给自己找好台阶,亦随时准备好台阶留给别人。不随便挑战别人的底线,也不希望有人挑战自己的底线。

  Candy很喜欢把东西丢在学校不拿回家,本来一直与另一个坐她位子上的人相安无事,不知四月刚开的新班上是不是有人特别没有人品,她今天终于有了报应——昨天留在桌上的喷胶被人拿走了。虽然是小瓶的,但也要十几块钱。她懊恼地对我们说起,我和Vivienne就开始对她进行教育。她无奈地说,我把他们想得实在太好了,谁知道有人会拿啊。Vivienne说,你随便把别人也用得着的东西放在桌上,当然会被人拿走,不拿的就是白痴了。我说,人性本恶,得看诱惑有多大了。Vivienne闻言笑倒,说,没错没错,你看我一只破烂卷笔刀,放在这里几个星期也没人要。

  谁也不是完美无缺的人,要说一个人的性格毫无缺点、完完全全光明磊落,几乎是不可能的。所以谁也不用假装天仙下凡,假装自己是不需要吃喝拉撒甚至没有性欲的人。若是真的,那这个人还有什么意思。一个人只能最大限度的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做到宁缺毋滥,做到问心无愧,就已经可算是光明磊落。

  若你非要与我争辩,那我问你:如果你独自一人走在一条无人的小路上,看到路中间有一个钱包,里面有很多钱,还有钱包主人的重要身份证件和联系方式。你会怎么办?一般来说,在这种情况下,一个善良的人会把钱包连着钱一起还给那个主人;一个稍有良知的人会把钱拿走然后把钱包还给主人,并告诉他自己拾到的时候里面就没有钱;一个没有良知的人会把钱拿走,然后把钱包毁弃。但如果换个情况,如果不是一个钱包,而一张二十块钱,孤零零的躺在那里——注意我说的是二十块钱,不是一块也不是一百块。二十块是一个很奇妙的数目,既不至于少到让你不屑一顾,又不至于多到让你有负罪感。这种情况下,我猜一百个人里有九十九个会走过去捡起那张钱揣到自己口袋里去,剩下的那个人不是不想捡,而是近视眼没看见。

  这又让我想起那个“你的女友值多少钱”的文章,虽然那文章里的某些观点我十分不赞同,但我完全同意那人说的最后一句话:“我相信爱情,相信所有的人性,所以我努力的挣钱、爱钱。我只是不希望我的爱情和人性受到别人的金钱的考验罢了。”

  二三流小说里经常会有这样的俗烂的情节,女主角为了证明某人是不是真的爱自己而对他进行考验,考验的手段无非是美色或者金钱。每每看到都让我嗤鼻。

  我想,若是输不起,还是不要为了乐趣而轻易考验一个人的忠诚或挑战一个人的底线。你会发现,并不是人人都能在诱惑面前无动于衷。就算通过考验,多数时候也只是因为诱惑不够吸引。而通不过考验的人,又往往可以找到一套冠冕堂皇的理由或说辞,让别人相信他是逼不得已或走投无路。

  而我只希望我不了解这一切,做一个单纯的人。可惜复杂与世故这种事,没有回头路可走。所以很多时候我们只好假装单纯,而事实证明,要装得很像,是件很难的事。

好玩的

小悠那里看到好玩的,测试你的blog是男还是女。嘿嘿。虽然这个结论真的是马屁大大的(大大的就算了,其实还得平方),而且雷同性太高了,但还是把小JoJo哄得粉开心。

只看在这个贡献上也必须发它一下——就给它做个免费广告叭~~(点图片进入测试页)

嘿嘿,小JoJo果然很女人啊,哇卡卡——仰天长笑。(请允许说这话的人自己呕吐一下先……)

What the hell…

这世上有些事情是很不公平的,有些人生下来就家财万贯,有些人却要忙碌半生。相同的道理应用在设计领域也是一样,有些设计在没有公开以前已经广受关注,有一些却永远不为人知。

然而史上最让人无语的公众标志终于在昨天新鲜出炉了……真是@#$%^&*……谁能只看一眼就告诉我这是什么标志?反正我第一眼看到的第一反应就是昏厥……

      

  如果有同学说:“这是一个没有的‘没’字!”那我恭喜你,你答得实在太好了,但是没有加分,因为完全答错。其实……这个logo就是伦敦2012年奥运会的会徽……有没人觉得眼前发黑?详情与介绍可以点这里浏览。

  ……伦敦2012年奥运会标志,由Wolff Olins设计。Wolff Olins是一家成立于1965年的知名品牌咨询公司,隶属于奥姆尼康(Omnicom Group)——世界最大广告集团,他们负责比较著名的案例包括有我们熟知的Product RED, 即由U2的Bono和DATA的Bobby Shriver创建的慈善品牌(red),比如iPod nano Red, Red RAZR, Giorgio Armani Red sunglasses等。这个标志设计是选定Wolff Olins,并没有举行比赛或比稿,费用40万英镑。

  小JoJo泪奔——为了2012四个字,也不用做成这样吧。而且行内的人一看就知道,这东东绝对是连颜色都没怎么选,几乎是直接用InDesign里的default colour做出来的。

寒~~四十万英镑啊!!!天哪!让给我做吧!~~>_<~~泪奔~~

可以肯定这个设计公司里一定没有中国员工,否则怎么可能做出个“没”字了,太不好彩头了。相比起来我们中国2008的奥运徽印做得实在是很漂亮哦——不要让我看到有人在我blog里说08年会徽像跪着的人哦,不然都拖出去打屁屁!那是某些居心不良的人为了舆论弄出来的噱头,只有宣传法轮功的网站上才会转载那些东东,相信的人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