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到南宁的火车没有直达,更没有特快,就别提动车组了。所以这耗时21个小时的旅程,没有一点娱乐就很难熬过去。出发之前我准备了三本书,艾米莉·勃朗特的《呼啸山庄》(宋兆霖的译本,非常经典),村上春树的《世界尽头与冷酷仙境》,以及C·S·路易斯(《纳尼亚传奇七部曲的作者》)为他亡妻写的A Grief Observed(译作《卿卿如晤》,但我很快发现,我不喜欢这译名,更不喜欢这译者)。除了《呼啸山庄》其他两本以前都没读过。

  其实我是过于高估了自己的阅读速度,而且上车的前一天我只勉强睡了4小时,所以在失眠和强迫睡眠之间反复挣扎了十几个小时之后,真正用于读书的时间大约还不到4小时,《世界尽头与冷酷仙境》是翻都没有翻过,A Grief Observed只读了前言就知道这不是一本适合在火车上读的书,很快放弃。真正让我读进去的只有那本已经零零碎碎不知被我读过多少遍的《呼啸山庄》。毕竟是成年之后第一次认真而系统的重读这本书,所以读得格外仔细。

  关于这本书,我想我没法多说什么,因为世界上有很多人,他们已经说得够多了,我再无论说什么也说不出比他们更有意义更有见地的话。所以我只能非常简单地说:在我读过的所有小说中,我从未再见到其中任何一本里的爱情比《呼啸山庄》里面的更坦率、更强悍、更凶猛、更残酷、更悲凉、更痛苦、更绝望。这执着的迷恋,就像一条被迫改道的河流,左冲右突、不顾一切地想要回到原本的轨迹,于是摧毁了它所流经土地上的所有一切。而艾米莉不带丝毫个人感情的记叙越发加强了这种冲突,似乎她笔下的主角是好人还是坏人她毫不在意。所以我一直认为,相比她的姐妹,艾米莉是更伟大的作家。

  前段时间推荐大家读《明朝》,在此更正一下,没办法买到实体书只能在网上看霸王文的童鞋们,请不要去sohu读书看了,因为我读到一直都是在作者的blog读的,今天偶然发现原来sohu的版本不完整。因此我特地又重新搜索了一下,找到这个别人整理过的版本

  当年明月是按规律每天更新两篇的,而这个帖主非常负责,每周更新一次。此版本比较方便阅读。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没法再读师太的书。最多只能捡几本表面上结局美满的来看,比如《我的前半生》或《承欢记》。《喜宝》、《故园》、《叹息桥》等等的大部分,都已不能再读,读起来只觉痛而苍凉。如芒在背。

  所以后来读顾漫的《何以笙箫默》,即使主题如此轻浮,情节又如此狗血,读的时候还是觉得惬意,并有一口气读完的欲望。因为她如此不吝笔墨地塑造出这样一个完美的男性形象,即使知道真实世界很难有人痴情如此,也不妨碍边看边啧啧称赞。都是假的,但有什么关系呢,谁要那么多沉重。多一些肤浅的快乐,日子会更容易打发。

  我想,某种程度上我已经足够老,老到开始慢慢失去勇于爱一个的信念。但某种程度上我又远远不够老,没能老到对生活里的种种丑恶坦然地接受与妥协。大约私心里,明知不可能,也还是希望有人出现,让我真正相信爱情里除了背叛与离弃之外,那属于坚持、宽容、相互牺牲与忍耐的另一面。让我不再厌恶自己。不再辗转反侧。忘记所有歇斯底里哭到崩溃的时刻。而我所能做的,唯有冷眼旁观,看另一个自己还能坚持多久。

  由于照大更新速度只能用龟的二次方来形容,所以苦守寒窑十八年,啊,不不不,是蹲在坑里几个月的小JoJo终于在无聊地第2遍看完《午门囧事》之后非常快活地开始读《明朝那些事儿》了。不过,我可没有弃坑逃跑,只是高调出轨的说……擦汗……

  《明朝》真的写的非常精彩,用当年明月自己的话说“历史也可以写的很好看”是真的没错的,作者的博客访问量也已经超过1亿7千8百万,都快赶上新浪第一博主老徐的2亿1千9百万了。所以小JoJo是抱着非常海皮的心态开始这这美好的3劈生活的,只可惜没进行多久,又迅速成了4劈5劈……N劈……为啥呢?既然这么好看就不要劈了嘛。理由是非常显而易见滴,因为《明朝》就是华丽丽的另一个历史巨坑啊,虽然更新速度还算比较快的,但这个巨坑规模之巨大乃是小JoJo前所未见,幸好当年明月大人前不久表示书已经写到接近尾声了(已经出了6本实体书)。推荐到这里去看之前的6本,如果要看更新的就去当年明月的博客

  无奈之下,脚踩两只坑的小JoJo只好又劈开另N条路,去读那些已经写完的、安全的文。所以就有了《原来你还在这里》,《山月不知心底事》,《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这三本都是辛夷坞写的,因为小悠的推荐才开始看。如果按照我自己根据书名挑书看的喜好,大约是会不读的,原因容后再写。不过写得非常好,可能以后会常常说到里面的内容),《何以笙箫默》(这本很言情,但我要专门开一篇博写写它)和《阑珊纪》(这本我读的是实体书,在网上没有找到比较适合阅读的版本)。

  好了,以上就是最近的劈腿记,请各位童鞋根据个人爱好自行选读。

  从来没有想到过,在我这没什么技术含量的blog里也能出现如此沉重而泛泛的话题。关于爱与背叛、战争与和平。原因其实很简单,因为有一本书,让我想起了许多事。

  还记得上一次落泪是什么时候吗?我自己的,我记的很清楚。大约因为无论表面上伪装得多么坚强,骨子里我却始终是一个如此软弱的人。

继续阅读 关于爱与战争的一点小事 »

  上次买的书太少,况且又都是比较易读易忘的类型,以至于如此迅速地就看完了。忍不住又要买新的。

  今年给卓越做了好多贡献……照这样平均一个月200元左右的速度再买下去,今年都能混个VIP会员了。寒。

  上次买《窗边的小豆豆》给小悠,我在火车上翻了一翻,自己实在喜欢的很,于是干脆再买一本收藏了。本来想买人民出版社的一套《红楼梦》,但此版本长期缺货,有时候刚刚一进马上又被人抢光,无奈之下只好订了一套全脂批的,只有前80回,貌似还不错。

  还好,生活里最大的消费只是吃、行和读而已,每个月的工资居然都有不少盈余。我很欣慰。

  又及,今天mandy同学很乖地打电话给我啊。超贴心、超sweet哦。真乖 。

  买了一批新书,包括康永至今为止出的三本,除了在网上看过N遍的《有一天啊,宝宝》之外,还有《LA流浪记》和《那些男孩教我的事》。

  前者应该是以后还会拿出来一看再看的书吧,简单而轻松,不需要太有哲理,有些段落让我躲在办公室的角落仰头大笑笑出眼泪,这已足够。

  至于后者,并不是写的不好,有些篇章也是在网上被疯狂转载的极好的文字(特别是关于哥哥的那篇)。只不过精美的铜版纸印刷品,拿在手里难免让人诚惶诚恐,黑色的地方一不小心就印上一排指印,显眼,而且擦不掉,让人扼腕。总感觉这样的书只适合放在书架上收藏。

  只可惜,这世上最不适合收藏就是书籍。如果不会再看,不如送人或销毁。摆在书架上,无事之时拿来观赏,这不太像我的作风。

  不过太爱惜书本也许只因为我的境界还不够。也许有一天我会重拾此书,到那时我已将一切看淡,才能真正坦然相信,书的存在意义就是买来被翻看直到破碎。

  对于书而言,破碎也许才算死得其所。